王曾上契丹事
即“上契丹事”(116页)。
即“上契丹事”(116页)。
见“亦里察卫”(873页)。
见“耶律唐古”(1318页)。
即“安登俊”(910页)。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廉年号。1201—?。
清代蒙古官职名。也称管旗副章京或和硕梅伦。辅佐协理台吉或管旗章京管理一般旗民事务。10苏木以下的小旗设1名,10苏木以上的大旗设2名,有两个梅伦时,通常分别冠以东、西字样,以示区别。三等台吉待遇,帮办
土司名。明洪武五年(1372)置,治所在今贵州贵阳市。万历十四年(1586),与龙里卫、平伐长官司合并为新贵县。境内有汉、布依、苗等族。
唐、宋、元时期对由海路而来的穆斯林商人称谓。其中有阿拉伯、波斯、中亚、北非、东非、南亚、东南亚之穆斯林商人。此外,由陆路而来的穆斯林商人到南方经商者,亦包括在内。该词最早见于《癸辛杂识》一书。《文昌异
?—1707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又作和罗理。号巴图尔额尔克济农。博尔济吉特氏。※固始汗第四子巴延阿布该阿玉什长子。原驻牧于准噶尔。噶尔丹攻杀鄂齐尔图车臣汗后,被迫率众避居甘肃大草滩。后侦噶尔丹谋夺
解放前云南红河南岸的红河、绿春、金平和江城等县保存的大小封建土司总称。计有思陀、溪处、落恐、瓦渣、左能、猛丁、纳更、稿吾卡、瓦遮、猛弄、猛喇、者米、茨桶坝、五邦、五亩、纳楼、宗巧、上亏容、下亏容等,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