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哈巴拉
清朝蒙古王公。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齐齐克长子。乾隆四十年(1775),年虽幼以才堪造就,加恩赐公品级,袭札萨克一等塔布囊。五十一年(1786),尚乡君,封额驸。五十三年(1788),随从乾隆帝于木兰行围,以修治桥路奋勉功,封辅国公,赐双眼孔雀翎。
清朝蒙古王公。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齐齐克长子。乾隆四十年(1775),年虽幼以才堪造就,加恩赐公品级,袭札萨克一等塔布囊。五十一年(1786),尚乡君,封额驸。五十三年(1788),随从乾隆帝于木兰行围,以修治桥路奋勉功,封辅国公,赐双眼孔雀翎。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行政区划的俗称。一作“章朗六部”。藏语音译, “章朗”为河名(又称“鲍罗里河”),意为“蚊(蜂)沟河”。18世纪初按地域区划的六措为:申略措、桑德措、里措、南西天德邦措、曲措和德让措。
①契丹初兴时部落总称。一说“八”为泛指,非实数,东北古代民族多此用法,如室韦八部、敌烈八部、婆里八部等。一说即奇首八部,“契丹之先,曰※奇首可汗,生八子,其后族属渐盛,分为八部”。(《辽史》卷32)或
云南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叶枚乡傈僳族祭天时所唱的歌。歌词共24本,分上下两部,上部主要是关于驱邪祈福,下部主要为祭祀天神,内容广泛,包括物种起源,描绘理想生活,追述傈僳族古代文化,类似一部创世纪。歌词写在
渤海王国置。《辽史·地理志》作沈州。为定理府所辖2州之一。领沈水、安定、保山、能利4县。州治故址无考。辽灭渤海后废,其民被迁居辽沈州(州治在今辽宁沈阳市老城区)。
苗族民间议事组织。也称埋岩议事。流行于贵州榕江及广西一些地区。苗语称“耶吉富襄”(意为“寨头栽岩议事”)。与※议榔组织相同。由一寨或数寨联合集议,制定出共同遵守的公约。将公约条款向寨众宣布后杀牛或猪分
见“贵由”(1653页)。
书名。卫拉特蒙古民间长篇英雄史诗。亦作《江嘎尔传》。与《格斯尔》、《玛纳斯》被称为我国游牧民族三大史诗,是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学遗产。一般认为其某些篇章产生于原始公社末期或阶级社会初期阶段,最初在“林木中
1208—1259蒙古国第四代大汗。又译蒙格、忙该,蒙古语意为“长生”。乞颜·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之子,母唆鲁和帖尼。自幼养育于伯父窝阔台汗处,随从出征,屡立战功。太宗二年(1230),
鄂伦春族旧时住屋的一种。鄂伦春语音译。俗称“土窑子”。流行于今小兴安岭地区。毕拉尔路鄂伦春人解放前冬季多住这种房。其构造是:在地上挖一长方形、一人多深的坑,上以圆木搭盖,铺以蒿草,培土踩实。坑内有冷铺
见“野木河卫”(20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