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首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遵守社规。每年可由社租中获得若干石辛劳谷。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遵守社规。每年可由社租中获得若干石辛劳谷。
见“缚喝”(2416页)。
哈尼族经营水稻耕作的方式。云南不少山地民族都能开垦梯田,但所垦台数之多、技术之精,首推红河南岸的哈尼族,并别具特色。史载,明初为鼓励农垦,对于率众开荒、扩大耕地的头人,曾授予土官职务。清嘉庆《临安府志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宗教法官。一译哈毕吐拉。和田人。初曾赴麦加朝圣。咸丰七年(1857)归国。同治三年(1864),乘库车爆发农民起义之机,与和田阿奇木伯克子海孜那奇勾结,举事,被举为“帕夏”(王)。引兵
地名。位于今河南滑县东。后燕永康二年(397),燕主慕容宝为北魏所败,丞相慕容德据守邺(今河地临漳西南邺镇),次年,率众4万余户南徙滑台,称燕王,建都,史称南燕。长乐元年(399),为北魏所取,始徙都
古城名。一作大和城。遗址在今云南大理旧县城南15里点苍山脚下,太和村之西,东临洱海。“夷语山陂陀为‘和’,故谓大和。”原为河“蛮”所居。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南诏王皮逻阁(蒙归义)逐河“蛮”,夺据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辽,置十二宫,下皆设瓦里。蓊为辽圣宗※兴圣宫下之一瓦里。
书名。金王若虚撰。卷数不详。主要记贞祐元年(1213)八月至元光二年(1223)十二月宣宗一朝有关史事。正大五年(1228)十一月成书。内容略见《金史·宣宗纪》。
“托不”,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北托不为※突吕不部下之一石烈。
即“妣吉”(1260页)。
朝代名。五代之一。沙陀人李氏(朱耶氏)所建。其奠基者为唐末河东节度使、晋王※李克用。唐天祐五年(908)克用卒,子※李存勖嗣位,据晋阳(今山西太原西南),平内乱,败后梁军于潞州城下。后休兵行赏,厉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