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木契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见“陇川宣抚司”(1255页)。
见“述律平”(1348页)。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顺治元年(1644),以章京衔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压农民起义军,同固山额真库鲁克达尔汉阿赖败义军。五月,随固山额真叶臣等征山西,十二月,克太原府。二年,随内大臣希尔根追击义
土族第一代土司。蒙古人,一说藏族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封为百户。二十三年(1390),调锦衣卫前所镇抚。子孙世袭。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400余人
见“合鲁不只”(836页)。
喀尔喀蒙古4部之一。亦称三音诺颜汗部、赛因诺颜汗部。以汗号得名。成吉思汗十八世孙图蒙肯信仰黄教,达赖喇嘛授以“赛音诺颜”号。“赛音”意为“好”,“诺颜”意为“长官”。初隶土谢图汗部。顺治十二年(165
书名。辽代僧人行均(字广济,俗姓于)撰。共4卷。为研读佛经而作的通俗字书,或于辽统和十五年(997)。收26430余字,注163,170余字,共189610余字。部首按平上去入四声排列,各为1卷,每卷
即“附茶”。明清时茶叶实行专卖,分官茶与私茶。官茶由军队种植,用以向少数民族换马;私茶由茶商向户部纳税,请领“茶引”(执照),凭引票自产茶地贩运茶叶,交售茶马司。为鼓励茶商运茶,每引(茶10篦,重10
一作启明。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廉年号。1010—1022,凡13年。
见“阿真河卫”(12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