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田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辽朝对部分女真人的称呼。一作熟女直,又称※曷苏馆、系辽籍女直。因其在女真人中社会发展较快,故名。源于黑水靺鞨。初被辽迁居今辽宁省海城县一带,后散布到辽东半岛及鸭绿江下游。女真人归附辽朝后,契丹主阿保机
南诏封山名。南诏第六世王异牟寻于唐德宗兴元元年(784),封五岳四渎,以高黎贡山(又作高黎共、高丽共、高良公,一名昆仑冈,在永昌、腾冲之间,山下平川、草木不枯,有瘴气)称西岳,为五岳之一。山在怒江西岸
即西州回鹘。因其首府置于汉高昌壁故名。参见“西州回鹘”(703页)。
吐蕃赞普。即恰赤。又称乌岱恭杰。※止贡赞普次子。其父在争权决斗中被洛昂达孜杀害后,他亦被流放于波卧(今波密)。据《德乌佛教史》载,止贡赞普被杀后,其三子同乘一牛逃往伍如嘎塘钦莫地区。恰赤为工布之王,夏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东北部。清宣统二年(1910)置,治所即今讷河县。辖域东西1100余里,南北700余里。东界兴东道,西接西布特哈,南连海伦府拜泉县,北邻嫩江府。明以前沿革同※龙江府。清初为索伦、
即“回人佐领”(782页)。
傣语作“祖腊萨”,意为“小历”。傣族的传统历法。使用历史悠久,约自西汉元始(公元1—5年)之后不久,就逐渐接受汉族以干支和十二生肖纪时的影响,如傣语中的干支大多数是上古汉语借词。其天干称“母”,地支称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
①(?—171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萨玛第子。康熙二十五年(1686),嗣额尔德尼济农号。遣使向清入贡。受康熙帝命,调解札萨克图汗成衮与土谢图汗察
五代时继南诏、大长和国、大天兴国之后建立的政权和国号。后唐天成四年(大天兴国尊圣二年,929),剑川节度使杨干贞(白蛮)废大天兴国主赵善政(白蛮)自立,建此国号,改元兴圣,都羊苴咩城(在今云南大理旧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