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私放蒙荒通则
北洋政府关于蒙旗垦务的法规。袁世凯政府借口保全各蒙旗公众土地,于1914年2月,制定此通则。内容主要为:凡蒙旗出放荒地,无论私有、公有,一律须由札萨克行文该地方行政长官报经中央核准。蒙旗土地应由政府出放,否则以私放论。其照章划留领照之地,准蒙旗自行开垦,但亦须呈报该管区地方长官备案,凡私放荒地的王公、台吉等,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降爵、罚俸、罚牲畜等处罚。实际上是借禁私放蒙荒,由官府大兴放垦。
北洋政府关于蒙旗垦务的法规。袁世凯政府借口保全各蒙旗公众土地,于1914年2月,制定此通则。内容主要为:凡蒙旗出放荒地,无论私有、公有,一律须由札萨克行文该地方行政长官报经中央核准。蒙旗土地应由政府出放,否则以私放论。其照章划留领照之地,准蒙旗自行开垦,但亦须呈报该管区地方长官备案,凡私放荒地的王公、台吉等,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降爵、罚俸、罚牲畜等处罚。实际上是借禁私放蒙荒,由官府大兴放垦。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
参见“祭腾格尔”(2090页)。
粟末靺鞨大氏在建立渤海国前曾保据之地。《旧唐书·渤海传》:粟末靺鞨首领大祚荣率众击败李楷固所统唐军后,“东保桂娄之故地,据东牟山,筑城居之”。《新唐书·渤海传》则谓据“挹娄之东牟山”,并言时在高丽灭亡
又译作伊利汗国。蒙古四大汗国之一。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汗之子※旭烈兀所创建。元宪宗三年(1253),旭烈兀受长兄蒙哥汗遣派分镇波斯,统军西征。进入波斯境后,六年(1256),灭亦思马因教派的木剌夷国。八
五代后唐末帝(潞王)李从珂年号。934—936年,凡3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女真野人首领阿路秃等150人来朝,置卫,与塔速儿河等7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十二月所设兀列河卫及正统后所设兀力
见“定日”(1527页)。
?—1772清朝将领。索伦人。姓纳喀氏。隶黑龙江镶白旗。乾隆二十二年(1757),以马甲从征准噶尔,俘罗达什札卜,晋二等侍卫。霍集占(即小和卓)据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县)叛,从将军兆惠营于黑水河,被围3
见“奴儿干都司”(647页)。
西周时楚国君王。芈氏。※熊绎玄孙,熊扬之子。周夷王时(约公元前869—858年在位),乘王室衰微,诸侯不朝,互相征伐之机,改善兵器,增强兵力,兴兵伐庸、扬粤,疆域扩展到长江中游。以已为蛮夷,声言“不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