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照制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书名。中国第一部论述历代典章制度的专史。唐杜佑撰。200卷。代宗大历年间(766—779)始撰,德宗贞元十七年(801)成书。此书以事类为中心,分《食货》、 《选举》、 《职官》、 《礼》、《乐》、《
见“猛安谋克”(2077页)。
书名。简称《藩部要略》。清祁韵士撰。约成书于嘉庆(1796—1820)至道光(1821—1850)年间。全书18卷。分内蒙古要略、外蒙古喀尔喀部要略、厄鲁特要略、回部要略、皇朝藩部世系表诸门。书以年、
绥远省政府秘书处刊物。1929年创刊,石印,16开,塞北通讯社编辑。以传达政令、沟通蒙汉关系为宗旨。内容有省闻、蒙闻、公牍、讲演等栏目。每期出400份,分送内蒙古乌兰察布、伊克昭两盟13旗、各省区政府
勿吉官员。勿吉族。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奉命率500余人使魏朝献。此庞大使团之行,似与勿吉背魏西逐夫余事有关,以窥察魏之对策。
又称蕃仪。西夏党项族的礼仪风习。景宗认为“蕃俗以忠实为先,战斗为务”,不从宋制,改以是礼。祭祀燕享时改九拜为三拜,革五音为一音。毅宗于奲都五年(1061)向宋仁宗上表,要求改行汉礼。惠宗时太后梁氏专权
见“阿尔巴布伯克”(1241页)。
1687—?清代第十一世卓尼土司。汉名杨汝松。甘南藏区卓尼人。6岁父亡,嗣土司位。12岁学经。执掌政务,日益成熟,精通汉语文。妻曼香哇,有才智,为得力内助。康熙四十六年(1707),率土司兵助清军平定
汉人为吐蕃之吏者,称为“舍人”。据《因话录》载:“每得华人,其无所能者,便充所在役使,辄黥其面。粗有文艺者,则涅其臂,以候赞普之命。得华人补为吏者,则呼为舍人”。这种舍人多通文墨,深得吐蕃信任,是时有
石刻名。亦称“仁圣大孝文皇帝哀册文”。为哀悼辽道宗耶律洪基的石刻。有汉字和契丹小字刻的各一合。刻于乾统元年(1101),1930年出土于今内蒙古巴林右旗白塔子乡瓦林茫哈地方的辽庆陵的西陵即永福陵中,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