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俗纪闻
书名。清代方亨咸著。1卷。记述沅州以西苗族习俗。其中包括服装、贸易、婚丧、语言、祭典等。辑入《檀几丛书》与《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
书名。清代方亨咸著。1卷。记述沅州以西苗族习俗。其中包括服装、贸易、婚丧、语言、祭典等。辑入《檀几丛书》与《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
蒙古语音译,意为“宿卫”。为蒙古“怯薛”(禁卫军、护卫军)的组成部分,履行夜间警卫大汗斡耳朵(帐殿)之责。宋嘉泰四年(1204)成吉思汗征乃蛮部之前始建,以80人充任。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
西夏崇宗妃。夏景宗李元昊把关太尉曹勉女。年14入宫,性温柔贞静,动以礼法。尝侍奉崇宗妃辽国成安公主,身承起居,顺适其意,成安因劝李乾顺纳为才人。元德二年(1120)三月,进贤妃。六年(1124)九月,
解放前云南边疆的一些山区民族和海南岛黎族合亩地区一种靠天雨种植的低洼田。他们大多种植旱稻,只利用一些低洼地带种植少量水田,没有灌溉设施,只能到雨季才能犁地、撒种,若在播种季节久旱不雨,就得丢荒,故名。
辽代官名。契丹语音译。《辽史·国语解》谓:“官与敞史相近”。天会二年(939),多里曾任此官。
官名。州同为知州佐贰。清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诸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即明代之※土州同知,秩从六品。命管理辖区内土民事务,朝贡,纳赋,听征调,率土兵随官军征伐。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升
古代蒙古族习俗。蒙古旧俗,长子主祭,※幼子主丧。凡氏族长,一般由本氏族长支的长子担任,传统上执行祭祀之职,居于本氏族的领袖地位。其最贵者可获※别乞尊称。成吉思汗时因之,在他即汗位之后,曾授予巴阿邻氏长
?—1785清宗室、将领。满族,姓爱新觉罗氏。正蓝旗人。不入八分镇国公杨福子。雍正五年(1727),授三等侍卫。乾隆三年(1738),官正蓝旗满洲副都统。五年,赴西宁办理青海事务。处理民族事务3年,众
即“大如者室韦”(97页)。
鄂伦春族“乌力楞”家族公社集体狩猎瓦解后出现的一种临时狩猎小组。鄂伦春语音译,意为“篝火堆”或“住在一块的人”。一译为“阿那格”、“昂阿”等。主要在“鹿胎期”、“鹿茸期”、“叫(交)鹿尾期”、“打皮子
明代茶法之一。即由国家发给茶引,令商贾至产茶地自买茶叶。初,茶每引100斤,纳钱200文,后增至1000文。不足一引的发给“由帖”(茶由),每由60斤,输钱600文。“茶引”与“由帖”,相当于购销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