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
契丹后族姓氏。契丹遥辇氏联盟时期与遥辇八部通婚的审密部乙室己、拔里二族,在辽朝建立后,因阿保机敬慕汉高祖刘邦,以国姓耶律氏兼姓刘氏,后族的此二族比萧相国,遂以萧为氏。与契丹皇室通婚的其他部族,依此原由,也姓萧。奚族因世与契丹族通婚,故有姓萧者。金代改称石抹氏。
契丹后族姓氏。契丹遥辇氏联盟时期与遥辇八部通婚的审密部乙室己、拔里二族,在辽朝建立后,因阿保机敬慕汉高祖刘邦,以国姓耶律氏兼姓刘氏,后族的此二族比萧相国,遂以萧为氏。与契丹皇室通婚的其他部族,依此原由,也姓萧。奚族因世与契丹族通婚,故有姓萧者。金代改称石抹氏。
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委员会关于解决蒙古民族革命问题的决议案。决议案的基本精神是:使蒙古民族的革命斗争按照党指引的正确方向发展。主要内容是:强调蒙古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必须与全国的民族解放运动结合起来
南北朝时吐谷浑族所建佛寺之一。史载,自吐谷浑王※拾寅(452—481年在位)起,始信奉佛教。梁天监十三年(514),拾寅孙吐谷浑王※伏连筹遣使献金装马脑钟,并表请于双方贸易集散地益州(今四川成都地区)
十六国之一。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氏所建。晋太兴二年(319),石勒自称大都督、大将军、大单于、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统有24四郡,29万户。屡败晋军及周邻诸部,据有冀、并、幽州及
1075—1135金朝皇帝,即金太宗。亦作乌奇迈、吴乞马,汉名晟。女真族。完颜氏。世祖※劾里钵第四子,太祖※阿骨打弟,为穆宗※盈歌养子。收国元年(1115)七月,命为※谙班勃极烈。太祖出征,常居守处理
?—1578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又称野邓台吉。因领有土默特所属把林部,故习称把林台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第五子。驻牧于大同阳和(今山西阳高县)塞北五百里处的歹颜那失机。隆庆五年(1571),受
见“曷苏馆”(1652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一作艾温克、埃文克。通古斯语音译,意为“住在山南麓的人”或“住在大山森林中的人们。”来源于肃慎,是元代“林木中百姓”、明“野人女真”、清“索伦部”的一支;但看法不一,或说与唐及其以前
即“伊希丹毕坚赞”(812页)。
见“衮桑帕”(2092页)。
①见“耶律术者”(1308页)。 ②见“萧仲恭”(19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