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盟部旗组织法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及特别旗直隶于行政院,与省、县平行,互不统属。盟旗职官照旧,旗札萨克以下协理、管旗章京、副章京,均改为旗务委员。分设盟、旗民代表会议。此法公布后,由于一些盟长、旗札萨克及地方省县政府的反对,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及特别旗直隶于行政院,与省、县平行,互不统属。盟旗职官照旧,旗札萨克以下协理、管旗章京、副章京,均改为旗务委员。分设盟、旗民代表会议。此法公布后,由于一些盟长、旗札萨克及地方省县政府的反对,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渤海王城赴新罗国的通道。为渤海5条对外交通干线之一。渤海赴新罗的道路有东、中、西3条,此指从渤海王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京城)陆行,经南京南海府抵新罗的中路(东、西两条皆为沿海岸线的水路,且东属“日本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分上、下郭密。辖9小族:朵让、江拉、多剌、登楞、焕木、质盖、作什纳、当加呼却、贺加尔,有千户1员,百户9员,属民4000余户。居黄河北岸。上郭密地膏沃,耕牧并行。下郭密地贫瘠,
明朝通事(译员)。汉名杨铭。蒙古族(一说回族)。幼从父为明朝通事。正统(1436—1449)中,随吴良出使瓦剌,被羁留。正统十四年(1449),明英宗征瓦刺兵败被俘,受命为英宗和也先作蒙汉语通事,侍从
即“涿涂山”(2118页)。
地名。东晋末吐谷浑筑浇河城于此。后凉吕光时曾设浇河郡。元至元间设贵德州,属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明洪武三年(1370)置归德千户所(治所在今青海贵德县),属河州卫,隶陕西行都司。清乾隆中改置归德县。四十
见“阿史那社尔”(1232页)。
即“葫芦国”(2183页)。
蒙古等游牧民族放牧方式。是一种起源甚早,经过长期放牧实践,因畜、因地制宜而形成的放牧方式。先是由大牲畜与小牲畜分开放牧,演变为牛、马、驼、羊分群放牧,继又按同类牲畜的老幼、强弱分群放牧,有不同的羊群、
?—908唐末将领、后唐宗室。西突厥别部沙陀人。祖籍陇右金城。代北行营节度使、阴山府都督※李国昌子,晋王※李克用季弟。初从起云中,为奉诚军使。随兄击退赫连铎对黄花城(即黄花堆,今山西山阴县东北黄花梁)
见“握衍朐鞮单于”(21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