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货币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1757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蒙和岱曾孙,恩克次子。绰罗斯氏。乾隆十八年(1753),随同族台吉“三车凌”内附。翌年,受命进京朝觐。将归,闻兄蒙克特穆尔脱逃,自惭忿。请从军征达瓦齐,为清廷所重
地名。亦作道坞。东界丹巴,东南接康定,西临瞻对,北抵炉霍。为孔撒、麻书、明正、甘孜、章谷土司属地交界处,分别受各土司管辖,系一插花地。光绪三十四年(1908),赵尔丰督兵赴德格,道经该地,归附。嗣因耶
字受洛干,又作寿乐干,也写作万俟干、万俟受洛。族属匈奴。太平(治今陕西宜川县东南)人。太尉万俟普子。勇武善骑射,为族众所服。北魏孝明帝正光四年(523,一说五年),随父从破六韩拔陵于沃野镇(今内蒙古五
见“刘渊”(859页)。
见“六镇”(382页)。
①(?—1707)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后裔,※衮布伊勒登长子。康熙四年(1665),与弟达尔玛达喇等率众附清,授二等台吉,赐马、牛、羊。二十一年(1682),父卒
见“热西丁”(1856页)。
即“布尔杂补”(469页)。
见“朵颜卫”(840页)。
又作“乌骨出”。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方言曰‘再休’,犹言‘再不复’也”,即“休再如此”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命名者,如昭祖子完颜乌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