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巂诏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地域最大。其王巂辅首卒,无子,弟佉阳照立,卒,子照原立,后丧明,子原罗质于南诏(蒙舍诏)。南诏第四世王蒙归义(皮逻阁,728—748年在位)密有兼吞之意,归还原罗,部众立原罗为王。居数月,蒙归义遣人杀照原,驱逐原罗,于开元二十五年(737)前,并有其地。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地域最大。其王巂辅首卒,无子,弟佉阳照立,卒,子照原立,后丧明,子原罗质于南诏(蒙舍诏)。南诏第四世王蒙归义(皮逻阁,728—748年在位)密有兼吞之意,归还原罗,部众立原罗为王。居数月,蒙归义遣人杀照原,驱逐原罗,于开元二十五年(737)前,并有其地。
参见“吾都里”(1047页)。
傣语音译,意为“大万田级”。旧时云南西双版纳车里宣慰使根据下属官员社会地位高低和职务大小所划分的等级官田之一。详见“探朗召曼纳”(2039页)。
清末掌管蒙古、新疆、西藏边疆少数民族及宗教事务的机构。清末实行新政,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由理藩院改置。并陆续调整该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三十三年,东北地区改置行省后,东三省总督下设蒙务局,
见“按赤带”(1622页)。
元朝大臣。字干卿,自号约斋。临潢(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人。福建廉访使。女真族。乌古孙氏。乌古孙泽子。智颖好读书。英宗至治二年(1322),荫补江阴州(今江苏江阴县)判官,调婺州武义县尹,有惠政。历漳州路
指吐蕃早期对促进社会发展有贡献的7位大臣。又称“七贤臣”。即※茹莱杰、※拉甫果嘎、※俄囊尊蒙、※屯弥桑菩扎、※赤桑扬敦、※桂赤桑亚拉及※达赞东斯7人。详见诸人物条。
土族的史称。明袭元用法。详“青海土人”(1281页)、“土族”(63页)。
唐时文献中对海南岛少数民族称谓之一。见刘恂所作《岭表异录》。作者于唐昭宗朝(888—904)时曾谪居海南岛,在其著作中以此名称呼当地少数民族,即后来之黎族。
傣语义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象官,管理象的饲养和使用,兼“宫庭”会计。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二十田级”,领有
古州名。今云南丽江县西北之巨甸。元宪宗三年(1253),么些(纳西)大酋内附,至元十四年(1277),于九赕立巨津州,因其昔为南诏、吐蕃交会之大津渡,故名。自南诏、大理至元代,均为么些族聚居区。《元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