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汉二字院
西夏官署名。是七等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景宗元昊大庆元年(1036)置,掌管与邻近王朝、民族的往来文书。汉字院掌管与宋朝的来往表奏,中写汉字,旁列蕃书(西夏文)。蕃字院掌管与吐蕃、回鹘等往来文书,用蕃字书写,再分别副以其它文字。因蕃字地位最高,故蕃字院受到特别重视。
西夏官署名。是七等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景宗元昊大庆元年(1036)置,掌管与邻近王朝、民族的往来文书。汉字院掌管与宋朝的来往表奏,中写汉字,旁列蕃书(西夏文)。蕃字院掌管与吐蕃、回鹘等往来文书,用蕃字书写,再分别副以其它文字。因蕃字地位最高,故蕃字院受到特别重视。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打围大神”(猎神)。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狩猎是旧时赫哲族的重要生产部门,他们相信有专司狩猎的神,供奉它,能保佑多得猎品。其为管理打猎一切事宜之神,神形
见“老哈河卫”(687页)。
中国伊斯兰教虎夫耶的分支门宦之一。又称“华寺派”、“花寺派”。因其所建清真寺砖刻木雕,玲珑巧绝、漆彩粉染、图案艳丽、故名为“花寺”。该派遂称“花寺门宦”。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与哲赫林耶(时称“新
青海省方志。清李天祥(山东临番县人,曾任碾伯所千总)编撰,梁景岱(陕西三原县人,曾任西宁卫儒学教授)鉴定。成书于康熙四十六年至五十年(1707—1711)之间,故又称《康熙碾伯所志》、内容涉及今青海乐
见“术不姑”(490页)。
民国初年新疆锡伯族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团体。1913年,以萨喇春为首的锡伯族知识分子,由于受内地维新变法和辛亥革命影响,在锡伯营四牛录创立该组织。他们开办学校,传播资产阶级维新思想。提出废除旗制,取消“戈
契丹部族名。据《辽史·国语解》:“北剋、南剋,掌军官名,犹汉南北军之职”。统和十二年(994),以※奚府二剋所辖民户分置2部,南剋部为其一。原民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
1231—1281元朝将领。巩昌盐川镇(今甘肃漳县)人。蒙古汪古部人。巩昌府便宜都总帅※汪世显第四子。初从兄德臣出征,为裨将,以功晋便宜都总帅府参议。宪宗三年(1253),为元帅,率部屯田白水。八年,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对其附近一些少数民族进行统治和经济剥削的组织。详见“卡西双火圈”(547页)。
见“铁木儿塔识”(18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