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肯萨林
锡伯族旧婚俗之一。意为“磕头宴”。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为订婚后的一种仪式。在男女双方结亲并择定婚期后,男方须在女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招待女方直系戚属,并将准备好的彩礼送至女家,表示男方叩请女方亲属正式缔结婚约,故称。行过仪式后,便意味着双方已缔结婚约,从此不得反悔。任何一方悔婚,都会被认为不光彩。倘若女方悔婚,则要受社会舆论指责。由于多数青年都须至结婚时才能见到配偶,故婚后家庭不睦的情况甚多,有的甚至造成家庭悲剧。
锡伯族旧婚俗之一。意为“磕头宴”。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为订婚后的一种仪式。在男女双方结亲并择定婚期后,男方须在女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招待女方直系戚属,并将准备好的彩礼送至女家,表示男方叩请女方亲属正式缔结婚约,故称。行过仪式后,便意味着双方已缔结婚约,从此不得反悔。任何一方悔婚,都会被认为不光彩。倘若女方悔婚,则要受社会舆论指责。由于多数青年都须至结婚时才能见到配偶,故婚后家庭不睦的情况甚多,有的甚至造成家庭悲剧。
?—1716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一等公遏必隆第五子,温僖贵妃之弟。初任侍卫,兼佐领。康熙二十五年(1686),袭一等公爵,授散秩大臣。三十年(1691),擢镶黄旗蒙古都统。三十一年,调镶
1302—1364元末乌思藏地方统治者,帕木竹巴政权创建者。出身于朗氏家族。幼出家为僧,从师受戒,修习噶举教派教法,14岁,受帕木竹(元代文献作伯木古鲁)巴万户长遣往萨斯迦寺学法,深得座主达尼钦波宠信
我国普米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兰坪、维西、宁蒗、丽江等县,四川木里、九龙、盐源等县部分藏族也使用普米语。使用人口共有5万左右。普米语分南北两个方言,每个方言各分3个土
西夏皇族姓氏。西夏汉文本《杂字》番姓部第一姓。原为党项8部之一拓拔氏。唐代赐姓李,宋代赐姓赵。元昊立国前改此姓,有“近亲的党项”之意。不包括疏族。元代又写作乌密氏或於弥氏。
见“完颜璟”(1148页)。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许保”(496页)。
清初达斡尔族首领。亦作喇巴奇。顺治七年(1650),沙俄殖民者哈巴罗夫东侵入犯该地时,他拒绝殖民者的要求,保持民族气节,声明自己是清朝臣民,并帮助疏散鄂尔河口一带居民。
明代云南威远州傣族首领。被明封为威远州(治今云南景谷县)土知州。永乐二十二年(1424),入朝贡马及方物,赐以钞、纻丝、罗纱。宣德三年(1428),复遣头目招刚等进贡,赐以织金纻丝、纱罗及信符。以其地
原西藏地方政府审理一般民事、刑事案件所据的成文法。源于吐蕃之六种大法,后经西藏历代执政者整理,编成一套政教合一以维护农奴主利益为主旨的等级森严、科条分明的法典。分两种:一为“却尺母”(藏语音译,意为喇
金、元时各种赋役的统称。《黑鞑事略》:“其赋敛谓之差发”。元代,岭北、汉地、西域之征调摊派方法各不相同:岭北以畜计,汉地以户计,西域以丁计。蒙古民户视牲畜多寡征之,不分贫贱,各出牛马、车仗、人夫、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