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纥
高车(敕勒)之一部。为高车六种之一。原居于漠北今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后屡为北魏所掠,部分迁入漠南。北魏太和二十二年(498),孝文帝征发四镇敕勒兵攻南齐。袁纥部首领树者不愿随魏军南征,遂举兵叛入柔然,后受招抚从漠北返回漠南。《隋书·铁勒传》作韦纥,唐称回纥或回鹘,学术界一般认为该部为维吾尔族先祖之一。
高车(敕勒)之一部。为高车六种之一。原居于漠北今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后屡为北魏所掠,部分迁入漠南。北魏太和二十二年(498),孝文帝征发四镇敕勒兵攻南齐。袁纥部首领树者不愿随魏军南征,遂举兵叛入柔然,后受招抚从漠北返回漠南。《隋书·铁勒传》作韦纥,唐称回纥或回鹘,学术界一般认为该部为维吾尔族先祖之一。
见“达理札雅”(734页)。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3省之一,为左省,比唐之门下省。负责审议中台省提出的政令,掌宣纳王命,司礼仪。设左相1,为省长官,比唐侍中,与大内相、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左
唐※“西山八国”诸羌之一。即敛才羌。其地在今四川西北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所辖茂县一带。贞元九年(793),其国王弟邓吉知随东女国王汤立悉入朝,唐授其职为试太府少卿兼冉州长史(一作丹州长史,误),隶茂州
见“察剌秃山卫”(2477页)、“者剌秃卫”(1349页)。
见“诺劳孜”(1954页)。
赫哲族妇女旧时下服的一种。赫哲语音译,亦作“嘎如恩”,意为“鱼皮套裤”。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族男女过去皆穿鱼皮套裤,有上端为齐口、斜口两种,斜口为男人所穿,称“敖约克”;此为齐口。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10月16日(清咸丰八年九月初十),清朝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明谊与俄国驻伊犁领事扎哈罗夫在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县)签订。咸丰五年(1855)初,俄国驻塔尔巴
民国初年内蒙古西部垦务机构。民国四年(1915) 5月13日经袁世凯政府批准设立。内蒙古西部蒙旗土地,自清末委派大臣贻谷办理放垦之后,历被政府视为生财之道,继续垦地敛租。至是复在原“督办垦务公所”、“
门巴族葬俗之一。流行于西藏墨脱地区。用于婴儿。将尸体用布包裹装入剖开的大葫芦里,在屋内底层挖深坑掩埋,平实地面,不留标记。忌外人知晓。
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据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5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