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书列传
参见“周春”(1492页)。
参见“周春”(1492页)。
?—176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彻埒克长子。雍正十年(1732),随父击准噶尔,被俘,后脱归,袭辅国公,以驻张家口外之察哈尔蒙古,赐其70人丁辖之。
古代乐名。以源于高昌(在今新疆吐鲁番一带)而得名。后传入中原,在南北朝和隋代,该乐依附于龟兹乐。唐代被正式列为十部乐之一。主要乐器有答腊鼓、腰鼓、鸡娄鼓、羯鼓、箫、横笛、筚篥、琵琶、五弦琵琶、铜角、箜
即“兀的改”(108页)。
唐代党项羌部落名。依部族姓氏命名,属党项八部之一。今人考证其原居地在今四川松潘西北大金川上游细华以南阿坝地方。
见“五色四夷国”(267页)。
怒语音译,意为“贷贡”。参见“怒管”(1775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议仓”中专门经商者的称谓。依寺院经营的商业资金多寡决定其人数,由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人)指派富裕、善交际、会做生意者充当。三年一换。寺院交以经营资金,按40%的
18世纪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部法规名,约制定于1741—1758年。原文为托忒文,抄本见于前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所藏《卫拉特法典》抄本中。1880年俄国学者戈尔斯通斯基译注《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
抗日战争时期,绥远地区党的领导机关。为适应绥远敌占区抗日斗争形势的需要,全面领导绥远工作,1938年11月22日《中共中央关于绥蒙工作的决定》中确定在大同至包头铁路沿线和大青山后直至后套一带建立绥远省
见“铁弗氏”(18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