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全蒙古的统称。蒙古语音译,意为“四十四”。汉语译作“四十四部”、“四十四万户”、“四十四万人众”等。实为概数,非指具体户数或人数。当时蒙古人习惯称东蒙古(鞑靼部)为“都沁”(四十万),称西蒙古瓦剌
见“哈什木”(1631页)。
?—170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固山贝子※锡布推哈坦巴图尔弟。康熙三十年(1691),率众归附清朝。三十五年(1696),随康熙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以
?—376十六国时期鲜卑乞伏部首领。陇西鲜卑人。西秦建立者※乞伏国仁之父。先世居苑川(今甘肃榆中县东北)。约东晋咸和四年(329),父傉大寒卒,嗣为首领,率部迁于度坚山。咸安元年(371),为前秦苻坚
?—933五代后唐宗室、大臣。西突厥别部沙陀人(一说其先代北胡人)。后唐明宗李嗣源次子。天成元年(926),以检校司徒兼御史大夫为邺都留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天雄军节度使。三年,移北京留守,充河东节度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地区的一种以人代租方式。当地封建土目藉其政治权势,拨出一部分土地强令其辖区内一些农民耕种,凡被迫租种这种土地的农民,除平常交租外,还必须每户每一代给土目送一个小孩当奴隶,故称
哈萨克族婚俗之一。意为“说亲仪式”。男子长到10多岁,便由父母为之物色对象。有的全由父母包办,有的则是自己于社交场合认识后告诉父母。说亲时,男子不去,只由男方父母或亲友携礼物前往。如女方有意,便收下礼
见“萧令公墓志”(2003页)。
697—763唐朝大臣。字次律。河南人。一说为鲜卑房氏(屋引氏);一说其先世房乾本出清河房氏,晋初使鲜卑,留而不遣,后裔随北魏南迁。唐正谏大夫、平章事※房融之子。少好学,以荫补弘文生,隐居陆浑山(今河
土司名。元置。至元十二年(1275),思州安抚田景贤内附,以其地置军民安抚司,治所在龙泉(今贵州凤冈县)。十八年(1281),改为宣慰司,兼管内安抚使。二十一年(1284),改隶顺元等路宣抚使司,复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