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罗木咱卜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鄂罗木咱布。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三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以父兄皆从军,留守办理吐鲁番事务。二十六年(1761),以善理所部,为左都御史永贵所荐,获二品顶带。三十一年(1766),兄辅国公茂萨病故,无嗣,受命降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任伊犁宁远城三品阿奇木伯克,承办维吾尔族移民屯田事务。四十七年(1782),晋一品阿奇木伯克。五十六年(1791),封公品级。伊犁维吾尔族台吉皆其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鄂罗木咱布。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三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以父兄皆从军,留守办理吐鲁番事务。二十六年(1761),以善理所部,为左都御史永贵所荐,获二品顶带。三十一年(1766),兄辅国公茂萨病故,无嗣,受命降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任伊犁宁远城三品阿奇木伯克,承办维吾尔族移民屯田事务。四十七年(1782),晋一品阿奇木伯克。五十六年(1791),封公品级。伊犁维吾尔族台吉皆其裔。
旧时东北满族、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等族一种冬季御寒鞋。亦作乌拉、乌腊、乌剌(喇)、护腊。起源较早,《满文老档·太祖朝》、《建州纪程图记校注》均有记载。其形制方口圆头,纳褶抽脸,鞋帮上贯皮耳,穿
见“贯云石”(1559页)。
见“塔克世”(2158页)。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敦煌藏文卷子有载。为掌管会计事务的官员。亦可译作“算使”。其上有“资悉波折逋”,意为“大会计使”。
见“阿的讷河卫”(1236页)。
即“雄衣”(2192页)。
赫哲语音译,意为“神鼓”。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为萨满的重要神具之一。旧时赫哲族的神鼓有萨满跳神用之神鼓和普通神鼓两种。后者家家都有,为各户祭神时作击鼓祷告之用;有时也用作乐器,击之而歌
藏语音译。意为“一三四六”,表示藏历十三饶迥第四十六年铸造。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其正、背图案与※“九松西阿”相同。因掺铜过多,日久生弊,及西藏地方不产铜,从内地运入道路艰难,乾隆五十七年(1792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各地自称不一,有诺苏、诺苏泼、纳苏泼、聂苏泼、洗期麻、撒尼泼、阿细泼、罗武、纳若、民期、侎俐、㑽让、米西苏、罗罗等30余种。主要分布在云
见“萨催”(20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