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回疆则例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1333元朝大臣。字存初。蒙古克烈氏。中书右丞※按摊子。幼充武宗宿卫,累官湖南道宣慰副使。督有司治兵守境,以遏广西徭民起事。历迁湖广行省左右司郎中、佥会福院事、吏部尚书。泰定(1324—1328)
见“哈不慎台吉”(1642页)。
书名。全称《天方至圣实录年谱》。清代回族学者※刘智译著。20卷,卷首1卷。成书于雍正三年(1725)。本书以阿拉伯文《忒尔准墨》(即《天方至圣录》)为本,而以群说补附而成。内容主要是:以年谱体例,记述
吐蕃、契丹、女真、蒙古、达斡尔等族中盛行的传统体育活动之一。又称击球、蹴球、击球。源于唐、宋。一说来自西藏,一说唐初由波斯传入。类似今马球。始盛于宫廷,后风靡全国。《辽史》多有契丹皇帝参与击鞠的记载,
?—1586明末建州左卫苏克苏护河部图伦城主。满族。初为努尔哈赤父塔克世属下。明万历十一年(1583),引明将宁远伯李成梁兵,攻建州右卫都指挥使王杲子阿台所据古勒山城(今辽宁省新宾县上夹河胜利村)。诱
见“恨克卫”(1726页)。
即“掩㴲水”(2037页)。
沙俄用武力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即《中俄瑷珲和约》,习称《瑷珲条约》。清咸丰八年(1858),黑龙江将军奕山与沙俄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在瑷珲(今黑龙江省爱辉)签订。康熙二十八年(1689)签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一般为※教习苏拉喇嘛的副职。理藩院规定每人每月饷银2两、米7斗5升、坐马1匹、饲料黑豆6斗、谷草30束、羊草30束。清末将马草等改折成马乾银。
见“赫哲族”(24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