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御夷州
云南土司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置。其辖境“东至孟琏,南至孟定,西至潞江,北至大侯”,即今云南镇康县境及其附近地区。旧名石甸,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镇康路军民总管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康土知府。十七年(1384),降为镇康御夷州。后废。永乐元年(1403),在其地析置湾甸长官司。七年(1409)复设镇康御夷州,以曩光为土知州,隶云南布政司。清代因之。
云南土司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置。其辖境“东至孟琏,南至孟定,西至潞江,北至大侯”,即今云南镇康县境及其附近地区。旧名石甸,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镇康路军民总管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康土知府。十七年(1384),降为镇康御夷州。后废。永乐元年(1403),在其地析置湾甸长官司。七年(1409)复设镇康御夷州,以曩光为土知州,隶云南布政司。清代因之。
朝鲜族古簧管乐器,亦称管子,详见“觱篥”(2547页)。
见“婆莴室韦”(2128页)。
1782—1853即七世班禅。又译丹贝尼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法名“罗桑巴丹丹白尼玛却勒朗结巴桑布”。生于后藏南木吉雄(今仁布境内)。巴丹顿珠之子。自幼聪慧灵异,清乾隆四十八年(178
藏语音译,又称“呷札”,意为“守青苗”。解放前西藏昌都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指为领主耕种自营地的农奴,与西藏其它地区的“堆穷”(小户)近似。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寺庙或贵族给予一小块“俄惹地”,条件
清代云南镇沅傣族首领。受清封为镇沅土知府。雍正六年(1728),鄂尔泰总督云、贵、广西三省,推行改土归流政策,设置州县,改土司为流官。其与诸土司、土目俱被劾黜,怀怨,联合威远等地各族人民,杀知府刘洪度
见“舒尔哈齐”(2262页)。
回族族谱名。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马注纂修。1册。书前有马注《赡思丁公茔碑总序》。正文分为:《封赠》、《咸阳王抚滇绩·附考》、《咸阳王宗祧记、历代皇帝敕书》、《滇西分支考》等。另附录《马注、马复初
770—828唐朝文臣。字夏龟。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父宇文滔,官卑。少好学,尤通《春秋》。初窦群自处士征为右拾遗,表籍代己,由是知名。宪宗元和(806—820)间,登进士第,从宰相武元衡出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墨行工卡境。永乐十一年(1413),明中央政府封其地僧俗首领领真巴儿吉监藏为阐教王。自此为阐教王驻地。参见“阐教王”(2105页)。
金代将领。契丹族。海陵王朝,累官左卫将军(一作左将军)。正隆元年(1156)十一月使宋,贺正旦。六年(1161)八月,随右骁骑副都指挥使大磐镇压南京路单州(今山东单县)杜奎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