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亦称“十二土默特”。属※右翼3万户。一说其名称源于古老的“秃马惕”部落。明代,由右翼的蒙古勒津(满官嗔)、多伦土默特(多罗土蛮)等12个大部落及若干小部落组合而成,故统称十二土
见“途思”(1900页)。
?—1716清代新疆哈密伯克。维吾尔族。达尔汉伯克※额贝都拉长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奉父命率兵300擒准噶尔部噶尔丹子色布腾巴尔珠尔于巴里坤,献于清。以功获赏。翌年,噶尔丹死,其侄丹济拉携噶尔
见“达尼雅尔和卓”(738页)。
藏语音译,“达秀”意为“支差组”。全意为“支差组的首户”。旧时西藏藏北牧业区差巴(支差的人)等级之一。支差者依贫富分为5等,达秀阿妈居其首。一个支差组3年清点一次牛羊存栏数,最多的一户称之。负责通知部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据其地位、职能,显系得名于唐之政事堂(宰相办公处)。为辅佐国王统治的三省之一,是三省中的中枢。比唐之尚书省。掌执行王国的一切政令,为王国最高行政庶务机构。设大内相1人,比唐
?—1717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大学士明珠之子。初任佐领。康熙三十五年(1696),由二等侍卫特授翰林院侍读。三十六年,充日讲起居注官。三十九年(1700),迁侍讲学士。四十一年,擢翰林院掌院学士
即“高句骊”(191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哈里、哈剌卫。永乐四年(1406)置。《满洲源流考》作哈鲁河卫,并说哈鲁河在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城以东,流入屯河(今汤旺河)。
元朝掌管医药事务的官署。掌修治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治疗诸宿卫士及在京孤寒者。正三品。至元七年(1270)始置提举2员。后定置司卿4员,少卿、司丞各2员,经历、知事、照磨各1员。至元二十九年(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