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不沙
即“夹谷清臣”(749页)。
即“夹谷清臣”(749页)。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书名。为记录回回医药方剂的著作。著者不详。成书于元末。原书36卷,大部分已佚,明初有刻本,今存明抄本。有人认为该书内容有以阿拉伯医学与中国医学相结合之处,以为元代回回医学家的遗著,一说是一部阿拉伯文的
蒙元时期蒙文宫廷史册。又译脱卜赤颜、脱卜察安。蒙古语“历史”之意。为蒙古皇室秘籍,藏之内府,例不许外传示人,即史官亦不得轻易取阅。据信为《元朝秘史》、《皇元圣武亲征录》、《史集》诸书之史源,其内容可于
见“耶律李胡”(1312页)。
满语音译,又作噶珊,汉语意为“村屯”。清代东北满族等聚居地区的基层行政单位。例以城区称“坊”,近城地带曰“厢”,厢以外曰“乡”。乡居的各村庄、村落,即“嘎山”。后金天聪(1627—1635)间,以“屯
见“木箭”(255页)。
①地名。因山得名,本名仇维,山上有池,故曰仇池山。又名河池、百顷、氐池、仇夷、瞿堆。在今甘肃西和县西南(一说成县西北)。因山筑城,四面壁立,峭绝险固。上有平地,方20余里,田百顷,泉99源。可引泉灌田
蒙古族习俗之一,以青色为神圣、高贵、兴旺的象征而尊崇之。与蒙古人对天、地之崇拜有关。青天被视为宇宙万物的崇高无上之主宰,称之为“腾格里”(长生天),遇事“必托着长生天的气力”,无一事不归之于天,故天之
见“阿洛斯”(1214页)。
书名。全称《奈巴班智达所著古潭花鬘》。札巴孟兰洛卓著。1283年成书。作者为拉萨北部彭域之塔隅人。噶当派僧人。在萨迦本钦衮噶薰奴主管卫藏政务时,曾任桑浦夸乌寺住持。是为目前所见之早期著作之一。全书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