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奇木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听政公平之谓”。职司所辖城、村政府的一切大小事务,职繁权重,位居诸伯克之首,掌生杀予夺之权。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政府平定大小和卓木后,废除世袭,视其管理城村范围大小,被分别授以三品至六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被废止。一说语源为阿拉件语,见“阿奇木”(1209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听政公平之谓”。职司所辖城、村政府的一切大小事务,职繁权重,位居诸伯克之首,掌生杀予夺之权。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政府平定大小和卓木后,废除世袭,视其管理城村范围大小,被分别授以三品至六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被废止。一说语源为阿拉件语,见“阿奇木”(1209页)。
见“阿资河卫”(1228页)、“阿者卫”(1209页)。
元代地名。又译答兰答八思。位于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上游一支流,和林(今哈尔和林)西。为太宗窝阔台汗驻夏之所,在此召集诸王百官聚会,颁布律令,商议帝位继承及征伐等军国大事。
伊斯兰教※苏菲派中的一个派别。14世纪时,巴哈丁(1317—1389),创于布哈拉。以在举行宗教仪式时,默诵经文,在胸前划线,表示静化心灵,不狂热呼喊,与一般苏菲派有别。“纳克什班”意为“画”或“画家
藏语音译。即镰刀。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康定地方所用的一种生产工具。刀为铁质、弯形,长约8寸,宽约1寸,刃口有细齿,装以木柄,主要用于收割青稞。
见“耶律庶成”(1320页)。
即“梁水”(2125页)。
明代东蒙古阿苏特、永谢布两部领主。又作鄂卜锡衮青台吉,简称青台吉,汉文史籍译作五八山只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古实哈屯生。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击败右翼异姓领主、统一蒙古后,分封诸子,受封
见“传大召”(794页)。
明代对漠西卫拉特蒙古诸部的总称。由蒙元时期斡亦剌后裔及吸收其他部落发展而成。初游牧于札布汗河、科布多河流域及额尔齐斯河、叶尼塞河一带。北邻乞儿吉思,西南连别失八里、哈密,东接鞑靼。主要经营畜牧业,兼营
即“伊陵尸逐就单于”(8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