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草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子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草养马,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子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草养马,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地收回。
①古地名。汉代以后※廪君蛮东移居此。※板楯※槃瓠等蛮僚后裔亦聚居其间。南朝宋孝建元年(454)置州,治所在夏口城(今湖北武昌)。领15郡、72县。隋开皇九年(589),改为鄂州。 ②渤海王国置。为渤海
1023—1099辽朝大臣。又作海邻。字胡辇。回鹘族。先世于太祖时使辽,留居,为辽所用。他于兴宗时入仕,重熙年间历近侍长。道宗清宁九年(1063)七月,皇太叔耶律重元父子叛乱,围道宗于滦河(今内蒙古宁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15府之一。领广、汾、蒲、海、义、归6州。治广州,故址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西南马大屯;或说在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即伯力)附近;也有笼统说在黑龙江地方,旧有依《辽史》指在今辽宁沈阳市附近
契丹语音译。原为契丹氏族的称谓,建国后遂渐演变为相当于“县”和“大乡”的基层行政单位。契丹诸宫卫、诸部族下均辖有数石烈。诸宫与大部族所辖石烈内设有夷离堇、麻普、牙书;小部族石烈设令稳、麻普、牙书,各司
即“欧透博如坎”(1379页)。
见“乌雅束”(337页)。
鄂伦春语音译,平均分配的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鄂伦春人中残存和流行三种平均分配形式:(一)※“乌力楞”(地域公社)共同消费熊肉;(二)“乌力楞”按户平均分配;(三)同猎者平均分配。
辽代部族名。辽天祚帝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自立为主,率众西行,至可敦城(今蒙古国哈达桑东),驻北庭都护府,召集该部等18部众宣谕,誓复辽朝大业,获得支持,18部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率,致使大
见“拓跋濬”(1359页)。
三国时反魏首领。见“治元多”(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