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鞭禁忌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在记述元定宗贵由(1246—1248年在位)时蒙古习俗曾指出类似禁忌:凡倚靠在马鞭上或用马鞭去接触箭,皆被认为是罪恶。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在记述元定宗贵由(1246—1248年在位)时蒙古习俗曾指出类似禁忌:凡倚靠在马鞭上或用马鞭去接触箭,皆被认为是罪恶。
见“纥突邻部”(945页)。
1108—1125西夏皇子。崇宗※李乾顺世子。辽国成安公主生。幼年聪慧。既长多才艺。夏元德七年(辽保大五年,1125)金国灭辽,辽主西走,即恸哭向父请兵赴援。及辽将李良辅宜水之败,累月不安。后知崇宗臣
俗称“小军机”(150页)。
?—1613或1614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又译称五路黄台吉、那木儿台吉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辛爱黄台吉次子。领土默特属部兀鲁特。驻牧于山西天镇以北。隆庆五年(1571),明蒙通和,受明封
见“惕隐”(2104页)。
参见“英义建功毗伽可汗”(1339页)。
景颇语音译,即刺猬,表示“不如猪狗”之意。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对同一支系的同姓通婚之人的辱骂。景颇族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制,同姓不准通婚,若有违反此规定者,不仅缔婚无效,而且要受到同族人的严酷惩处,男的往
见“耶律抹只”(1314页)。
?—1860清朝将领。蒙古正白旗人。伊勒忒氏。道光二十年(1840),由拜唐阿补銮仪卫整仪尉。二十四年(1844),迁治仪正。二十七年(1847),升云麾使。三十年(1850),调发陕甘以参将用。咸丰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