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敦罗布旺布”(2270页)。
即“昆邪”(1409页)。
官名。县丞为知县的佐官,分掌粮马、巡捕等事。秩正八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授当地头人为土县丞,令管理本辖区事务,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听征调,纳租赋,效忠中央王朝。颁给铜印、敕命,赐冠带,多数准世袭
藏语音译。全称沙扎沃巴。西藏贵族家族之一。源于甘丹寺山下庄园名。早期为沙拉沃巴,出现于《五世达赖喇嘛传》内,八世达赖喇嘛时改称沙扎沃巴。18世纪前期已衰落,乾隆十六年(1751)噶厦政府重新分配庄园,
汉族对自称“毫尼”的哈尼族的称谓。交错聚居和散居于云南景东、墨江、元江、镇沅、普洱、江城、新平等县。参见“哈尼族”(1633页)。
内蒙古包头地区黄河渡口之一。清同治十三年(1874)开辟。同治以前,由于土默特右旗境内(即今包头地区)过往客商、货物原利赖毛岱渡口(时称官渡)渡河,后因黄河改道,毛岱渡口脱离河道岸口,遂由土默特总公署
蒙古国建立前泰赤乌部首领。又译塔儿忽台乞邻勒秃黑、塔儿忽台希怜秃。与成吉思汗同宗,均为海都后裔。俺巴孩罕孙,合答安子(一说为阿答勒子)。该部原与蒙古部相善,后因其从中作梗,“遂生嫌隙”(《元史》卷1)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中奴隶阶级的一个等级。是奴隶中最低下的阶层,又译称“奴下奴之奴”,是“庸部”奴隶三等级“更”、“扬更”及“宁更”中的最低下者。无人身自由,完全隶属于奴隶主,任主人驱使、赠赐和买卖,无任
见“火筛”(392页)。
①即“大㚖(76页)。 ②辽天庆六年(1116)擒高永昌献金将斡鲁者,亦名挞不野,为高永昌部下,或说其为二人,或说为同一人。 ③即“答不也”(22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