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契丹
见“西辽”(689页)。
见“西辽”(689页)。
见“吉囊”(681页)。
青海郭隆寺(佑宁寺)创建者。全名嘉色屯月曲吉绛措。藏族。西藏达布地区人。随三世达赖索南嘉措出家,在达布扎仓学经,从三世达赖、四世班禅罗桑却吉坚赞等学习佛典。后赴彭域久波山,在凯珠琼波修道处修行,取得许
即“慕容涉归”(2441页)。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乾隆二十七年(1762)设办事大臣,二十八年筑庆绥城,三十七年(1772)设领队大臣、县丞,管理土尔扈特游牧和库尔喀喇乌苏、晶河(精河)两处屯田,四十六年(
见“基诺族”(2027页)。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路为其一,置宣慰使4员。下设同知2员、副使1员、经历2
布朗语音译。意为“村社公有地”。村社土地分为两部分,大部分每年定期分配给各户使用,其余部分属村社公有地,由村寨头人管理。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是称见于《新唐书》。《新五代史》和《五代会要》记为奴皆部。活动于太鲁水(即他鲁河,今吉林嫩江支流洮儿河)一带。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奚族部落联盟首领※可度者率众附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祥祐军司”(19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