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达田
参见“纳龙达”(1268页)。
参见“纳龙达”(1268页)。
明朝建立后对先朝元的称呼。初见于洪武(1368—1398)初年明朝君臣的言论,并记入《明太祖实录》中。明人的记载及《明史》等均沿用此称。见“北元”(525页)。
即“段匹磾”(1695页)。
皇族。古已有之。《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楚“悼王死,宗室大臣作乱。”清代制度,只有清太祖努尔哈赤之父显祖塔克世的直系子孙始得称为“宗室”,天聪九年(1635)始定是制。此中,又以帝系为“万支”中之本,
见“鸢鞮”(1379页)。
清代东北驿道之一。康熙二十四年(1685),郎中色奇奉诏建立。从齐齐哈尔城中卜奎站起,东北60里至塔哈尔,70里至宁年,80里至拉哈,60里至傅尔多,43里至喀木尼喀,42里至伊勒哈,70里至墨尔根,
西域古国名。王治天山东部于大谷(今新疆阜康县境)。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300余,口1900余,兵730。国王之下设西且弥侯、左右将、左右骑君各1人。居民“庐帐居,逐水草,颇田作”。
赫哲族旧时祭祖仪式。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过去赫哲人每逢旧历年除夕,均给死去的先人烧纸,俗称烧包袱。民间认为,是夜死者灵魂回家,晚辈要送其零花钱和食物。烧纸在垃圾堆或灰堆旁,下放茅草,将
?—1414明永乐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思州(今岑巩)台罗人。苗族。原为酋长。永乐八年(1410),率台罗上下诸寨苗民起事,烧屯粮。后受兵部招安。至十一年(1413),率台罗十四寨与洪江、横陂等地苗民
明代四川藏区土司名。一作达思蛮长官司、达司蛮长官司,永乐五年(1407)三月置。地在杂谷寨安抚司西50里,即今四川理县境。初命当地僧人其卜为副长官,并赐印及冠带、袭衣等。洪熙元年(1425)三月,遣人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尼则割”,主财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8承旨、8都案、26案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