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甲法
宋王安石变法中新政之一。自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陆续实施于诸路州县。其法规定: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五百户为一都保。后改以五户为保,二十五户为大保,二百五十户为都保。分置保长、大保长、都保正和都副保正。规定每户两丁以上选一丁充保丁,按时训练,在当地巡查治安。又在保内实行连坐法,加强防范与镇压人民反抗。保丁实行分期赴县“上番”、“教阅”,取代县尉司弓手和巡检司士兵出入巡警,并教习武艺,使与正规军互相参用。哲宗以后,保甲教阅逐渐废弛,变为单纯的乡村基层组织。
宋王安石变法中新政之一。自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陆续实施于诸路州县。其法规定: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五百户为一都保。后改以五户为保,二十五户为大保,二百五十户为都保。分置保长、大保长、都保正和都副保正。规定每户两丁以上选一丁充保丁,按时训练,在当地巡查治安。又在保内实行连坐法,加强防范与镇压人民反抗。保丁实行分期赴县“上番”、“教阅”,取代县尉司弓手和巡检司士兵出入巡警,并教习武艺,使与正规军互相参用。哲宗以后,保甲教阅逐渐废弛,变为单纯的乡村基层组织。
南宋初年活动于太行山一带的抗金义军。金灭北宋后,继续发兵南进。北方各地爱国军民纷纷组织义军,在敌后坚持抗金。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秋,宋将王彦与岳飞等十余人率七百士兵渡河退守太行山区之共城(今河南
辽天祚帝时,上京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波罗城)地区一次农牧民起义。天庆五年(公元1115年)二月,饶州(今内蒙古巴林右旗巴林桥西北)渤海人古欲(一称摩哩)自称大王,聚集头下城居民起义,有步骑三万余
清末官署名。清政府为加强统治,维持地方治安,于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在京师及各省举办巡警(警察),特设立巡警部专司其事。主官为尚书、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警政、警法、警保、警学、警务五司,管理京城内
清初镇守云南的平西王吴三桂,镇守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和镇守广东的平南王尚可喜,合称“三藩”。他们各霸一方,不仅侵吞大量财赋,而且拥有大量武装,罗致党羽,图谋不轨,给清朝造成很大威胁。康熙帝亲政后,对“三
朝代名。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诸部、建立蒙古国后,不断向外扩张。至蒙哥汗时,已先后灭亡西辽、西夏、金、大理,并多次攻伐南宋。公元1259年,蒙哥汗死。次年三月,忽必烈即汗位于开平(今内蒙古正蓝
北宋南宋之际河北(治今河北大名)、河东(治今山西太原)两路民间抗金义军据点的统称。以农民为主力,并有宋朝部分将士官吏参加。多占据太行山、黄河等有利地形,构筑寨栅,组织抗金武装。最盛时总人数达百万以上,
宋辽间一次重要战役。宋军雍熙北伐失败后,辽圣宗与承天后亲督耶律休哥等率兵大举攻宋。雍熙三年(公元986年)十一月,宋瀛州(今河北河间)都部署刘廷让等领兵数万沿海北上,趋燕京(今北京),以图牵制辽军南下
唐武宗会昌三年(公元843年)昭义(治今山西长治)节度使刘从谏死,其侄刘稹继之。刘稹秘不发丧, 自请为节度使,统领军事,多数朝臣主张姑息迁就,李德裕独排众议,坚持收复昭义镇。武宗采纳李德裕建议,决心讨
古代的五种刑罚,依轻重的不同,分墨(脸上刺字)、劓(割鼻)、刖(断足)、宫(破坏生殖能力)、大辟(斩首)五等。五刑产生的时代有不同说法: 《尚书·尧典》中有“五刑”的记载,《尚书·吕刑》则说蚩尤始作“
西晋宗室诸王争夺中央政权的混战。晋武帝鉴于曹魏诸王无力捍卫皇室的教训,分封了二十七个同姓王。太熙元年(公元290年),武帝死,继位的惠帝白痴,外祖父杨骏辅政。元康元年(公元291年)皇后贾南风与掌管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