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常平司
又称仓司、庾司。宋代诸路掌管常平仓等事务的官署。神宗熙宁(公元1068年-1077年)初,先于河北、陕西置提举常平官,旋即推广于各路遍置。哲宗继位后一度罢置,并其事于提点刑狱司。绍圣(公元1094年-1098年)初复置。以后沿置不改。掌常平仓、义仓、免役、市易、坊场、河渡、水利之政令,并有举刺地方官吏之责。哲宗以后,又有提举茶盐司等机构之设,与提举常平司或分或合。其长官初名提举常平广惠仓兼管勾农田水利差役事,后改称提举茶盐常平等公事或提举常平茶盐公事。其属有干办公事等。
又称仓司、庾司。宋代诸路掌管常平仓等事务的官署。神宗熙宁(公元1068年-1077年)初,先于河北、陕西置提举常平官,旋即推广于各路遍置。哲宗继位后一度罢置,并其事于提点刑狱司。绍圣(公元1094年-1098年)初复置。以后沿置不改。掌常平仓、义仓、免役、市易、坊场、河渡、水利之政令,并有举刺地方官吏之责。哲宗以后,又有提举茶盐司等机构之设,与提举常平司或分或合。其长官初名提举常平广惠仓兼管勾农田水利差役事,后改称提举茶盐常平等公事或提举常平茶盐公事。其属有干办公事等。
西周分封的诸侯国。姬姓。封于周武王克商后,开国君为周武王弟叔度。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叔度因参加武庚叛乱,被周公放逐,其子蔡仲(名胡)复封于此。春秋时蔡为小国,常追随于楚。蔡灵侯时为楚所灭。三年后
清代军队的一种。努尔哈赤始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四旗。后因部属增多,又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合为八旗,专统率满人。正黄、正白和镶黄称为上三旗,是清帝自己直接统率的亲军;其余五旗,称为下五旗
汉初对秦法的减省。秦朝刑罚繁重,极为残酷。“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草菅人命,株连无辜,以致“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刘邦入关,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西汉建立后,萧何又择取秦法中适
官名。辛亥革命后,各省置民政长,为一省行政长官。1912年尚无统一制度,经北洋政府任命民政长的只有山西、湖北、四川、江苏、江西、福建等省。从1913年初公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开始,各省
清末推行“新政”时期为奖励工商业发展而制定的章程之一。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公布《奖励公司章程》,规定凡集资五十万元至五千万元经营工商业者,按所集资数额分奖以议员或头等顾问官等职位,并赐以七
西晋征收田租的制度。司马氏政权在实行占田制同时,还实行课田制。规定:每一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二十五亩。课田在占田之内。“课”即督征地租之意。每人每年按所课田亩数,向政府交纳田租。丁男课田
金建国后,对原来氏族制时期之贵族议事制度进行改革。太祖阿骨打由都勃极烈(诸部长)改称皇帝。收国元年(公元1115年)七月起,又逐步改造都勃堇、勃堇、国相制度,创立勃极烈制,陆续设置谙班(大)勃极烈、国
戊戌变法运动中,维新派的重要刊物之一。1896年8月9日(光绪二十二年七月初一日)创刊于上海,汪康年任总理,梁启超任主笔,麦孟华、徐勤、欧榘甲、章炳麟任撰述。以宣传维新变法,救亡图强为宗旨。石印,每期
太平天国革命时期北方农民起义。捻军,原称捻党,或称捻子。捻党起于清朝初年,本为淮河两岸以劳苦大众为主体的反抗封建压迫的秘密结社,以后逐渐扩展到山东、河南、苏北等地。捻党成员有农民、盐贩、船夫、渔夫、手
参见“围魏救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