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公巫臣使吴
管仲相齐过程中的一项改革内政的措施。这项措施是针对鄙野的农民而实行的,即根据农民种植土地的肥瘠及收成的多少征收不同的赋税。这项措施的目的,在于防止农民因赋税不均而流徙。
管仲相齐过程中的一项改革内政的措施。这项措施是针对鄙野的农民而实行的,即根据农民种植土地的肥瘠及收成的多少征收不同的赋税。这项措施的目的,在于防止农民因赋税不均而流徙。
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匈奴分裂为南、北两部。北匈奴蒲奴单于统领所部,留居漠北,势力削弱。但依然控制西域诸国,欲与汉和亲而不得,陷入困境,不断侵扰汉河西和北部缘边郡县。东汉为保障边郡安宁,永平十六
曹操平定关西地区割据势力的战役。赤壁战后,曹操哲无力南下。为巩固后方,消灭盘踞在关西(今陕西潼关以西)、汉中(今陕西汉中东)、陇右(今陕西、甘肃和青海部分地区)一带的以韩遂、马超为代表的割据势力,建安
战国时商鞅在秦国制订的军功爵位制度。秦汉两代沿用。商鞅在秦国变法时,规定立军功者授予爵位,制订军功爵位为二十级: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以上相当于士;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
匈奴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单于系匈奴君长的称号。经过长期与汉的战争,匈奴势力日益削弱。汉宣帝本始三年(公元前71年),十余万汉军分道出塞击匈奴,丁零、乌桓、乌孙乘机从北、东、西面夹击匈奴。匈奴陷
我国封建时代地方之民兵。其名称因时因地而异。一般为边战守,边耕种,不脱离生产。主要用于镇压人民反抗和抵御别族压迫骚扰。多由当地地主豪绅直接掌握。宋承五代之制,建立乡兵,有弓箭手、士丁、弩手等多种名目。
见“蒲安臣条约”。
清末官署名。清末停止科举,各地兴办学堂,于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设立学部,作为中央教育行政机构。主官为尚书、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五司(总务、专门、普通、实业、会计)、十二科,原有之国子监也并归学部
据《史记·六国年表》记载,周威烈王十八年,即秦简公七年(公元前408年), “初租禾”,即秦国开始按田亩征收租税。
清末同盟会策动的武装起义。1904年(光绪三十一年)华兴会发动长沙起义失败,次年会党首领马福益被捕遇害,加深了会党群众对清政府的仇恨。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湘、赣两省发生灾荒,两省交界的萍、浏、醴
宋王安石变法中新政之一。自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陆续实施于诸路州县。其法规定: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五百户为一都保。后改以五户为保,二十五户为大保,二百五十户为都保。分置保长、大保长、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