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人法
清初制止庄丁奴仆逃亡的一项法令。清军入关前,已不断掳掠大量汉人为奴;入关后,又有不少汉族人民沦为满人的庄丁和奴仆。这些汉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和压迫,经常以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清政府于是颁布《逃人法》,并于兵部内特设督捕衙门,专门负责追捕逃亡的庄丁奴仆。从顺治到康熙初年,清政府多次申严《逃人法》,规定:逃人被捉获鞭一百,仍还原主;逃亡三次处死;隐匿逃人者处斩;邻舍、官吏知有逃人而不检举者也要治罪。但“逃者日众”, 能捕到的“十不获一”。
清初制止庄丁奴仆逃亡的一项法令。清军入关前,已不断掳掠大量汉人为奴;入关后,又有不少汉族人民沦为满人的庄丁和奴仆。这些汉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和压迫,经常以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清政府于是颁布《逃人法》,并于兵部内特设督捕衙门,专门负责追捕逃亡的庄丁奴仆。从顺治到康熙初年,清政府多次申严《逃人法》,规定:逃人被捉获鞭一百,仍还原主;逃亡三次处死;隐匿逃人者处斩;邻舍、官吏知有逃人而不检举者也要治罪。但“逃者日众”, 能捕到的“十不获一”。
东晋统治集团争夺权利的斗争。太元二十一年(公元396年),晋安帝司马德宗继位。安帝白痴,司马道子辅政,王国宝参掌朝政。国宝主张削弱地方军镇势力,引起王恭、殷仲堪等人不满。隆安元年(公元397年),王恭
玄宗天宝年间,王鉷任和市和籴,户口色役使等二十余职,为了满足玄宗及宫廷王室奢侈生活的需要,在民间搜括大量财物,以媚于上。玄宗在位多年,对嫔妃赏赐颇多,但又不想从国库中频繁支取。王鉷于是每年进钱宝百亿万
宋王安石变法中新政之一。自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陆续实施于诸路州县。其法规定: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五百户为一都保。后改以五户为保,二十五户为大保,二百五十户为都保。分置保长、大保长、都保
元代军队的一种,系由北方汉人(包括汉、契丹、女真等族)组成。元统一后,汉军多作为镇戍军分驻各地。
辽太祖阿保机攻占蓟州时,玉田地主豪族韩知古降辽,受命总管汉人事务。其子韩匡嗣于景宗时又先后任上京留守、南京留守、摄枢密使。匡嗣子韩德让先以代父镇守南京(今北京)大败宋兵有功,擢为辽兴军节度使、南院枢密
金初,在辽东地区,牛头地占有者每年须向国家纳粟一石,名为牛头税。参见“牛头地”。
清末维新派组织的移风易俗的团体。1883年(光绪九年)康有为在家乡广东南海,联合开明乡绅区谔良首创《不裹足会草例》,倡议妇女不缠足。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康有为与其弟康广仁在广州再次提倡妇女不缠足
元初郝经奉命使宋议和之事。郝经字伯常,元泽州陵川(今山西陵川)人,家世业儒。蒙哥汗时入忽必烈幕府, 深受信用。后随忽必烈南下征宋。公元1259年,蒙古军包围鄂州(今湖北武昌)。南宋丞相贾似道私下请和,
汉代的一种人口税。民年七岁至十四岁,不分男女,每人每年出口钱二十,为敬奉皇帝之用。汉武帝改为三岁起征,并增至二十三钱。汉元帝时复为七岁起征。
女真族原始社会晚期制度。又称固论国相制、国论勃极烈制。约始于昭祖石鲁时期。国相为军事部落联盟首领都勃极烈之辅佐,权位极重。初由部落联盟首领主持遴选,后渐固定于有权势家族中世袭。金建国后并入勃极烈,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