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卷。清朱士端撰。参见《说文校定本》。是编乃是《说文校定本》的原稿。在成书过程中,朱氏寓居王引之家中,曾得王念孙指点,且与陈宗彝、汪喜孙、陈辂、俞正燮、臧相、陈潮往复辨难,随之取二徐本加以订正,每
① 二卷。清杭世骏撰。杭世骏(1696-1773)字大宗,别字堇甫,浙江仁和(今浙江余杭县)人。乾隆元年(1736年)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编修。后罢归,杜门著书。自号秦亭老民。晚年主讲粤秀、安定等书
四十一卷。明刘节(约1520前后在世)撰。刘节,字介夫,号梅国,大庾(今江西大余县)人。生卒年不详。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历任浙江布政使,颇有治声。累官至刑部侍郎。著有《梅国集》、《广文选》、《
一卷。晋殷仲文(?-407)撰。清马国翰辑。殷仲文,陈郡(今河南淮阴县,位于周口市东北)人,东晋文学家。官至东阳太守。《孝经殷氏注》隋唐志均有记载,书已亡佚。邢昺正义引三节第十四章“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
七卷。明张琦(约1512前后在世)撰。张琦,字启玉,号白斋,鄞县(今浙江宁波市)人,生卒年不详。明弘治十二年(1498)进士,知兴化府,升本司布政使参政。著有《白斋竹里集》。是集共七卷,前有琦自序,称
三十一卷。清梅曾亮(1786-1856)撰。梅曾亮,字伯言,江苏上元(今江苏江宁)人。桐城派作家。道光进士,官户部郎中。其文尽得姚鼐“义法”,诗天机清妙,颇受当世推服。辞官后,主讲杨州书院。“柏枧”乃
①八卷。清李长庚修,张殿珠纂。李长庚字宏庵,辽宁辽阳县人,康熙二年(1663)举人,康熙十二年(1673),任荣河县知县。在任期,仁慈爱民,德政颇嘉。张殿珠,举人,新宁知县。按荣志创修于明万历二十六年
一卷。近代宋育仁(其生平不详)撰。宋氏著有《孝经正义》、《许氏说文解字说例》、《诗经说例》等十二种,辑为《问琴阁丛书》,刊于民国十三年(1924),此编不在其中。据说此编乃因其所撰《同文解字》而作。《
十六回。明董说(1620-1686)撰。董说字若雨,明亡后为僧,更名南潜,号月函,浙江乌程(今浙江吴兴)人。他和反清志士有联系,曾参加复社,系复社主将张溥的学生,也曾从黄道周学《易》。据《乾隆乌程县志
一卷。太平天国钦定,文衡正总裁开朝精忠军师干王洪仁玕制,天试文状元开国勋臣昱天福,干殿文正总提刘闼忠等撰。书面有“旨准颁行”四字,表示太平天国准许刊行。此书是太平天国颁行书籍中最重要者之一,失传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