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卷。吴莲撰。其生卒年不详。莲字余嘉,江都(今属江苏省)人。清代学者。《尚书注解纂要》一书,多据蔡沈集传之义,加以融会贯通。于每节之下,先阐明其意旨,然后各随文句以诠释之,无甚考证。
一百十六卷。附明唐桂二王本末三卷。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奉敕修。又称《御批历代通鉴辑览》或《通鉴辑览》。明正德年间李东阳撰《通鉴纂要》九十二卷,清高宗时常翻阅。因其褒贬失宜,记载芜漏,不足以备览,
十六卷。题“玉山草亭老人编次,葺城自怡轩主人评”。玉山草亭老人即清代杜纲。杜纲(约1740约1800)字振三,号草亭,江苏昆山人,仕途不得志,著书自娱。所著有《近是集》,又《北史演义》、《南史演义》等
一卷。清毛奇龄撰。毛奇龄详《仲氏易》条。该书乃毛氏为答其门人邵廷采之问而作,据其所作《大学知本图说》敷衍之,大旨仍主王阳明“致良知”。
见《悟真篇注疏》附。
二卷。(日本)商周遗文会(吉金文会)编。这是日本出版的第一部著录甲骨文字的书。线装,二卷二册。每册各有甲骨拓片三十页,共收甲骨拓本一千零二十三片。另有《龟甲兽骨文字抄释》二卷,系日本林泰辑编著,分别附
六卷。目录一卷。元齐履谦(1263-1329)撰。齐履谦字伯恒,大名(今属河北)人,元代经学家、天文学家。齐氏幼通算术,自星历生累迁授时郎、秋官正。泰定中曾以太史院史奉使宣抚江西福建,所以罢免贪官污吏
见《紫微杂说》。
一卷。明田艺蘅(详见《留青日札》条)撰。名言类书,皆采取新奇故事,纬以俪语。共一百二十八条。有些条目尚颇具道理,有的甚至揭露一些社会不合理的现象,从中多少可以窥见一些社会的黑暗状况。如“耕,男之职也。
十卷。南宋刘昌诗(生卒年不详)撰。刘昌诗字兴伯,清江(今湖北恩施)人。生平事迹不详。据此书第七卷“仙卜”一条,称开禧乙丑(1205)“予窃太常第”,可知刘昌诗于宁宗开禧元年登进士第。后曾为县令、监华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