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卷。清代蓝鼎元(1680-1733)撰。蓝鼎元见《平台纪》条。此书成于雍正戊申年(1728),作者以普宁知县署理棉阳(今浙江潮阳),作此书作为训导当地学校士子而用。卷一为“同人规约”,卷二为“讲学礼
四卷。汉蔡邕(133-192)撰。叶德辉(详见《礼记郑注正字考》)辑。蔡邕,字伯嗜,东汉陈留圉(今河南杞县南)人。蔡邕好辞章、天文、算术,能画,善鼓琴。建宁中拜郎中,奏定六经文字,咸为后学取正。以应诏
见《醒世姻缘传》。
十八卷。清方登峄(约1698年前后在世)、方式济(约1723年前后)、方观承(1698-1768)三代人合撰。方登峄,字凫宗,号屏垢,安徽桐城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贡生,官至工部主事,为戴名世所
三十二卷,目录四卷。意大利多玛斯(1226-1274)撰。多玛斯是欧洲中世纪神学大师,天主教奉为矩矱者。《超性学要》是一部耶稣教类著作,原名《神学纲要》。当时耶稣会士译神学曰天学,此言超性学,故名为《
二卷。清陈澧(详见《别本孟子注》)撰。是书首有陈澧自题。所注皆从涵泳体验得来,或举其要,或抉其微,或发其疑,又或借以证史感时。语皆平实,不骛高深。书间有涉及考订处,如“郊关之内,有囿方四十里”,澧认为
①十纪,明聂心汤纂。聂心汤,新淦人(今江西新干县),万历时钱塘中令,事至即决,庭无留犊。在任时南湖洪水泛滥,于是建化湾塘、筑闸、疏浚南湖、建捍江塘,民思其德,受百姓尊敬。《钱塘县志》万历三十七年(16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三卷。今人汪柏年撰。汪柏年字青在,浙江省桐乡人。是书卷首有无锡钱基博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序,谓“汪生青在从余受《诗》、古文辞,而经学则得法于吴县曹叔彦太史、余杭章太炎先生。《周易》、《尚书》、《
二十卷,清任果、常德修,檀萃、凌鱼总纂。常德,满洲正黄旗人,举人,乾隆三十九年任(1774)番禺知县。檀萃(?一1802),字岂田,号默斋,安徽望江(今江苏金坛)人,乾隆二十六年(1762)进士,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