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陈泰(生卒年不详)撰。陈泰,字红泉,浙江海宁人,陈凤炜之姊,钟玉崖之妻。清代诗人。工诗词。此书有嘉庆二十三年(1818)析筠堂刊本。
四卷。明金兆清授,金盘参订。兆清,吴兴(今浙江吴兴)人。金盘为兆清之子。该书原为兆清口授,金盘加以参定而成。“麟指”即《春秋》经的微言大义。该书阐述《春秋》经义,主要从《春秋》中拟出题目,供读书人科举
一卷。晋贺循(详见《丧服谱》)撰《隋》、《唐》志均无《葬礼》之目,《通典》《太平御览》引贺循《丧服要记》外,又引贺循《葬礼》,盖本是两书,《丧服要记》拟《仪礼·丧服传》,《葬礼》拟《仪礼·士丧礼》也,
二卷。清王定柱(详见《大学臆古》)撰是书首叙钦定《礼记义疏》御案一则,认为在朱子《章句》外,郑注孔疏,都不可废。次为自序,认为《章句》以后,鸿儒代兴,拾遗补缺,新机逐引,不可尽灭。是书分章或从郑孔,或
十二卷。清徐釚1636-1708)撰。徐釚,字电发,号虹亭、拙存,晚号枫江渔父,吴江(今属江苏)人。徐釚为“慎交社”成员,康熙十八年(1679)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检讨。后乞归故里,著书为事。有《菊
十卷。清曾萼修,周书纂。曾萼,福建平和人,进士,乾隆二十五年(1760)任恩平知县。旧志始于明崇祯县令宋以原,康熙间复修。乾隆三十年(1765),广东巡抚陶模至恩平,询及县志,县令曾萼始于三十一年(1
二十一卷。明杨时乔(1531-1609)撰。时乔字宜迁,号止庵,江西上饶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进士,官至吏部侍郎,谥端洁,事迹见《明史》本传。该书共分六部,即《论例》二卷;《古文》二卷,以篆书写
四卷。作者不详。本传奇共二十七出,写龙图阁大学士包拯审理四件狱讼案件,平反冤狱之事。第一出至第八出为酒案,写临川人高阳在元宵节醉酒后到街头观灯,与富户雷士春发生冲突。雷士春之侄名应元,是道士,图其伯父
二卷。无撰者姓名。此书前有作者自序,称“葆真子所留《真诠》,余旧常删节之,犹病其多,今重为订正,撮其要旨”等说。书后《跋》题“丁酉立秋前二日,梦觉子书”。也不知作者何人。又一行署“酉岩山人”四字,《四
二卷。清蔡遴元撰。遴元,浯溪(今湖南祁阳)人。该书是作者研究《春秋》之作,主要阐发《春秋》中的“微言大义”及孔子“笔削之旨”。有清乾隆辛亥(1791)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