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卷。清华纲撰。华纲字维宁,江苏无锡人。华氏自序略谓:六书之学,形声为重,偏旁分类,始于许氏《说文解字》,自“一”至“亥”,为部五百四十,此以形定字者。音韵分类,始于周氏之《四声切韵》,沈氏继之,至《
五卷。佚名撰。《旧唐书·经籍志》著录:“《五曹算经》五卷甄鸾撰”。当代中算史家钱宝琮根据该书内容认为“甄鸾是西魏、北周时人,搜集了当时与州县行政有关的算术问题,编成这五卷书是无可怀疑的。”(《算经十书
三十卷。元苏天爵(1294-1352)撰。苏天爵字伯修,真定(今属河北)人。累官肃政廉访使、集贤侍讲学士、江浙行省参知政事等。其藏书之所名滋溪书堂,故名集。原稿三十七卷。诗七卷,文三十卷。诗稿七卷已佚
一卷。清末刘光撰。刘光,湖北大冶人。刘氏此书,书首有光绪三十三年(1908)自序,称“观今所仿行东西各政,……无一不在是书(指《周官》一书)中。爰逐条对举,以见我中国圣人,早具先见之明,为先路之导。”
七卷。南宋张栻撰。张栻详《癸巳论语解》条。该书成于宋孝宗乾道九年(1173)癸巳,故名。该书以二程理学为旨归,分章串解《孟子》义理。指出天、理、心异取而同体,“理之自然谓之天命,于人为性,立于性为心”
十二卷,清林采修,周起泰等纂。林采,字梅庄,广西平乐人。康熙三十六年(1697)任沙县知县。周起泰,曾任沙县县丞。明嘉靖十五年邑令方绍魁新修。嘉靖二十四年邑令叶联芳又修。万历十九年邑令徐显臣复加纂辑。
二卷。明王概(生卒年不详)撰。高铨编。王概,字同节,庐陵(今江西吉安市)人。明正统壬戌年(1442)中进士,官至刑部尚书,谥恭毅。王概曾为大理寺卿,在参与审判定案的过程中,他平反了许多错案。《王恭毅驳
四卷。清吴树声撰。树声(1819-1873)字鼎堂,一字筱亭,保山(今云南保山县)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举人,官山东肥城知县。工书,长于声音训诂之学,尚著《鼎堂金石录》、《经传释词续》、《六书
十卷,图一卷。清金明源修,窦忻、张佩芳纂。金明源,浙江绍兴县人,出身监生,乾隆五十一年(1786)由宿州升任平定直隶州知州。其志创自明州人延论,自升为直隶州后,共有两修,一在乾隆十四年;一在乾隆三十四
一卷。清翁方纲(1733-1818)撰。方纲字正三,号覃溪,顺天大兴(今北京市大兴县)人,乾隆十七年进士。历任编修,右中允,侍读,侍讲,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粤、赣、鲁等省学政,国子监司业,内阁学士、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