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范统论
见《洪范统一》。
见《洪范统一》。
二卷。《浣亭归来吟》一卷。附《山姜花垭长短句》一卷。清林尧华(约1662年前后在世)撰。尧华字开伯,莆田(今福建厦门)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任榆次县知县,罢归。林尧华善诗,著有
一卷。清蒋和撰。参见《说文字原集注》。是编旨在比较隶书与楷书体制之殊,有加有省有借有讹,未可任意通写。特辑出与楷法不同者八百余字,分四声编次,各举其异体或体,所从所省,本字俗字同字,通用借用,其说多采
六卷。清李步青撰。步青字吟白,江苏丹徒人,光绪副贡生。除此书外,另撰有《左传讲义》、《遁斋随笔》等书,多未刊行。是书于《周官》建官之制、命官之义,讲解甚详。先以《左传》为证,然后以史事为证,纵横上下,
六卷。题明无锡宋仕校正,杨嘉森编,后又有梧冈道人黄献跋。跋中称“少学琴于司礼监太监戴某,刻谱以广其传”。按黄虞稷《千顷堂书目》有黄献《梧冈琴谱》十卷,注云:“献字仲贤,西平乐人。宪忠时为中官。嘉靖丙午
一卷。清高祥撰。高祥,生卒年不详,字织云,浙江钱塘(今杭州)人,高吉豹之女,姚炳之妻。清代诗人。此书刊刻年代不详,大约刊于嘉庆间。
十二卷。明邹元芝撰。元芝字立人,竟陵(湖北天门)人。自黄直合十翼于上下经,唐代用王弼易注作《正义》,《易》便用王弼之本。宋代晁说之、吕祖谦诸家始倡为复古之说,互有考订,但也有同异。至朱熹《本义》,才定
一卷。清俞汝言(详见《春秋平义》)撰。康熙十五年,俞汝言《春秋平义》始脱稿,复于此年夏续作此书,以综括《平义》之大旨。此书摘录《春秋》三传及胡安国之失,随事辨正,分为六类:一曰尊圣而忘其僭,计八条;二
一卷。清张漪(详见《诗传题辞故》)撰。漪有《诗传题辞故》四卷,皆为毛氏诗说。是编则为韩鲁诗说,故曰补。是编计补《蔡风》一篇、《申风》一篇、《黎风》一篇、《许风》一篇、《宋风》一篇、《卫风》一篇、《楚风
一卷。本书原题阙名。所辑共十一条,其“地有四游”条、“五百载圣纪符”条、“日旁气白者为虹”条,都见《太平御览》所引;而“星为夏期”与“虚星秋候”两条,在《太平御览》中连而为一,此处分为两条;“五星若编
一卷。清汪汲撰。汲字葵田,山东海阳人。博览群书,生平所著凡十余种,有《事物原会》、《十三经纪字》、《词名集解》等,合称《古愚丛书》。此《宋乐类编》即汇集宋代乐曲之作。概录自《宋史·乐志》,有宋太宗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