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卷。清王又曾(1706-1762)撰。王又曾名一作右曾,字受铭,号谷原。秀水(今浙江嘉兴)人。乾隆十六年(1751),乾隆帝南巡,召试,赐举人,授内阁中书。十九年(1754)进士,官礼部主事,改刑
四十四卷,首一卷。清李拔等纂修。李拔,字清翘,号峨峰,四川人,乾隆十六年进士。曾任福宁府知府。福宁府志,明曾数修。书皆无存。李拔任知府后,恐故实放失,又于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纂成此书。乾隆二十四
四卷。清刘维坊撰。维坊字言可,号乐山山人,勃海人。是书撰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北平徐沅澂参订。又于同治十二年(1873年)重订。书前有贾植序,略云:刘子乐山嗜学博古,质朴无华,工篆刻,以铁笔为
无卷数。清代崔纪撰。崔纪见《成均课讲周易》条。全书试图用儒家“中庸之道”来阐发论述宋周敦颐《太极图说》、《通书》中的内涵。主要观点为:太极就是中庸上天的载体,“中”即中庸所谓的“人心未发之中”,“和”
三卷。明陈诗教撰。陈诗教,字四可,秀水(今浙江嘉兴市)人,生卒年代及事迹均不详。著有《花里活》一书。是书的主要内容是记载古往今来的花卉故事。全书按朝代分编,内容大多因袭陈言,特别是在考证方面疏漏较多。
一卷。清范士增撰。此卷以《尚书》中的文字来解释其中别处经文,较好地把握了《尚书》全书的含义,其所解释之者,意义都很贴切,在清人《尚书》研究中独辟蹊径。如范士增以“罔有攸赦”来解释“怙终贼刑”;以“元后
八卷。清张象灿修,刘建等纂。张象灿,陕西咸宁人。举人。康熙八年(1669)任大城知县。刘建,大城人,出身进士。张象灿任大城县知县后,逢康熙十二年(1673)诏谕天下通行修志,其遂将明万历志呈报,遭申斥
三卷。清刘衡撰。刘衡,字蕴声,号帘舫,南丰人。清嘉庆副贡生。道光中官至开归陈许兵备道。有《为治问答》、《庸吏庸言》等。是书为作者任官州县时自《大清律例》中录出。其一卷为理讼撮要,二卷为通用拟断罪名及通
不分卷。清黄奭辑。据隋、唐史籍载有《礼纬》三卷已亡逸。黄奭从群书引文中辑出仅二十五条。其书主要内容是帝王兴起与天象的感应、天子的仪容服色以及正朔等事。汉代通行的《仪礼》本是士礼,天子之礼只是士礼上推而
刻于宋淳熙间。现只存残石,可见者只有苏子美诗半首,苏东坡诗文五篇,陆放翁诗九首,有完有缺;其中苏子美诗为淳熙戊戌(1178)杨倓刻,苏东坡诗文为淳熙十六年(1190年)洪遇刻,陆放翁诗则年月及刻者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