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伤寒类证活人总括》。
八卷。康有为(详见《中庸注》)撰。首有自序。总论第一,性命第二,心身第三,仁义第四,礼智第五,孝悌第六,仁不仁第七,王霸第八,仁政第九,同民第十,政制第十一,外交第十二,战第十三,贵耻第十四,师友第十
①四十卷,图一卷。清马如龙纂修。马如龙,字见五,山东绥德州(今德州)人。康熙二十四年(1685)知杭州府,在任时持法廉平,精于吏治,捐助设立义学,建育婴堂。二十八年升浙江臬司。《杭州府志》康熙二十五年
一卷。清任陈晋撰。任陈晋字似武,号后山,一号以斋,江苏兴化人。任大椿之祖父。乾隆四年(1739)进士,官至徽州府教授,以通经闻名,有《燕喜堂文集》、《后山诗集》。此书不载经文,惟折衷诸家之说,阐明易象
一卷。清钱树棠(其生平未详)等辑录。树棠字憩南,云间(今上海市松江县)人。是书名曰“辑录”,实乃徐锴《说文系传》之《通论》三卷的随意删削而已。如“天”字删去“昔在太初”至“然后万物形而礼义昭矣”一百二
①八卷。清王表纂修。王表字左沧,安东人,康熙十二年(1673)任禹城知县。王表掌禹城,正逢朝廷檄征邑志,王表奉命纂修。因袭明志甚多,历时二月而成。《禹城县志》康熙十二年刻本。全书八卷,分为:卷一建置沿
五卷。明甘雨撰、陈士元注。甘雨字子开,永新(今江西永新县)人。万历五年(1577年)进士,由翰林院检讨,谪德安府推官,迁南京刑部郎中。是书博采经史子诗赋中通叶之字,详注出典,依今韵一百六部分隶之,并注
四卷。无名氏撰。是书卷一为《大学》、《中庸》,卷二至三为《论语》,卷四为《孟子》。就四书中指一句、一节或一章,以俗语说之。理所不能达者,设譬以达之。有甚切者,也有泛滥而不当者。说“天命之谓性”句最详,
一卷。明曹端(1376-1434)撰。曹端,字正夫,学者称月川先生,渑池(今属河南)人。做过霍州学正。学宗朱熹。提出“理驭气”说,主张“事事都于心上做工夫”。从维护儒学正统出发,反对佛、老,认为“佛氏
三十卷。清黄本骥撰。黄本骥,详见《金石萃编补目》条。专门著书录墓志碑全文的,黄本骥是第一人。赵明诚《金石录》收墓志一百七十八篇,均不录碑文。黄氏有鉴于此,因而备录碑文,认为沧桑虽变,而陈人事迹犹能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