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郑氏注残卷
此卷自《述而》“子曰富而可求也”起,至《乡党》篇末止。前二行有残缺,《泰伯》、《子罕》、《乡党》三篇皆首尾完整。卷末有“维龙纪二年二月敦煌县”十字。其篇次则《泰伯》第八,《子罕》第九,《乡党》第十。与鲁论相同。郑氏虽以齐、古校正鲁论,但所存之注只以古校鲁。而张侯论已混合齐、鲁,郑氏既据张侯论,则无异并收齐论。郑以齐、古读正,凡五十事,《释文》引录仅十余事,但此卷皆无。前人辑本有郑注误入他注,也有他注误入郑注,都可以是卷证明。本书有民国二年(1913)罗振玉影印敦煌写本。
此卷自《述而》“子曰富而可求也”起,至《乡党》篇末止。前二行有残缺,《泰伯》、《子罕》、《乡党》三篇皆首尾完整。卷末有“维龙纪二年二月敦煌县”十字。其篇次则《泰伯》第八,《子罕》第九,《乡党》第十。与鲁论相同。郑氏虽以齐、古校正鲁论,但所存之注只以古校鲁。而张侯论已混合齐、鲁,郑氏既据张侯论,则无异并收齐论。郑以齐、古读正,凡五十事,《释文》引录仅十余事,但此卷皆无。前人辑本有郑注误入他注,也有他注误入郑注,都可以是卷证明。本书有民国二年(1913)罗振玉影印敦煌写本。
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一卷。清高赓恩撰。高赓恩字曦亭,河北宁河人,光绪进士,官至太常卿。作者认为,《周易》各卦中的大象有许多与《大学》相为呼应,可以互解。于是将《大学》分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一卷。清丁谦撰。丁谦,详见《西游录地理考证》。元太祖时,丘处机应诏赴大雪山,其弟子李志常随从,记往返道途见闻成是编。原载道藏中。《元史》有丘处机传,李志常号真常子,《元史·宪宗本纪》载道士李真常掌道教
三十卷,清翁道均修,熊毓藩等纂。翁道均,曾任营山县知县。营山县有志始于康熙四十年(1701),为县令张玉麟所修。乾隆九年(1744)县令李溶、四十五年(1780)县令王绂疆先后续修。嘉庆十七年(181
见《亢仓子》。
一卷。明贺应保(详见《传家迂言》条)撰。此书是贺应保随笔札记之文,内容以评论古事为主,持论颇为笃实。有明刊本。
三十卷,清唐古特修,戴安礼等纂。唐古特,曾任沅江县知县。戴安礼,曾任沅江县训导。沅志前代无从考,不知创自何时。清顺治初知县张时搜采故实,因故未竟。至康熙二十五年(1686)知县顾智重新纂辑,始获成书。
八卷,附补续。清代如纯(生卒年不详)撰,成书于康熙四十一年(1702)。《黔南会灯录》一书,为灯录体中属于局部地方的灯录。此灯录仍从灯录旧例,只收上堂小参示众机缘拈颂法语等类,不载杂著空名。惟贵州之地
十册。清解铁如编。解铁如,丹徒(今镇江)人。此编以本郡江山风物,胜迹人文,博雅者题咏如林,志乘不能备载,故抄缺者补,新者续,编为十册,不分卷。以地分类,为丹徒、丹阳、金坛、漂阳。其所徵录,上溯东晋,下
一卷。清李概等撰。此书所述为其父李星沅(1797-1851)事迹。星沅字子湘,号石梧,湖南湘潭人。道光十二年(1832年)进士。历任编修,汉中知府,陕西、江苏巡抚,云贵、两江总督等官。道光三十年(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