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易通解
十二卷。清丁叙忠撰。此书是作者对所著《读易初稿》的修正之作。仍宗宋代周、邵、程、朱诸儒之旧说,而对宋以前的古注多视而不见,故书中观点多受宋儒义理学说影响,误解比比皆是。比如在解释“龙战于野,其血玄黄”时,认为“阴极阳不得不起而争之,故为龙战于野,阴阳两份之象。”实际上,阴阳相须相求,及其相遇,则合居而非战争。这在两汉古注中说得很明白。而丁氏不从古注而从宋以后之俗说,与周易经旨大悖。有同治刊本。
十二卷。清丁叙忠撰。此书是作者对所著《读易初稿》的修正之作。仍宗宋代周、邵、程、朱诸儒之旧说,而对宋以前的古注多视而不见,故书中观点多受宋儒义理学说影响,误解比比皆是。比如在解释“龙战于野,其血玄黄”时,认为“阴极阳不得不起而争之,故为龙战于野,阴阳两份之象。”实际上,阴阳相须相求,及其相遇,则合居而非战争。这在两汉古注中说得很明白。而丁氏不从古注而从宋以后之俗说,与周易经旨大悖。有同治刊本。
二卷。清杨亶骅(详见《古本大学辑解》撰。是书首有自序,序后又有提要。言全书以“道不远人”句为宗旨,以“仁者人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两人字为枢纽。每段提掇人字,都以阐明“道不远人”之旨。书中也参用朱注及诸
三卷。不著撰人。《宋史·艺文志》著录为李石撰。《陕西经籍志》认为李石为唐代人,王毓瑚《中国农学书录》亦认为李石为唐代人。书前有伪齐刘豫时刊书序,由序中可知,旧有此书,伪齐刊刻。卷数不等,传世有五卷、两
十二卷。明张九韶(生卒年不详)撰。张九韶生平亦不详,著有《元史节要》。本书仿王应麟《小学绀珠》的体例。以数记事。分十二门,共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便于检阅。有李登序,谓其超出乎《类聚》、《通考》等书,则过
一卷。明李日华(1565-1628)撰。日华事迹见《梅墟先生别录》条。该书主要记载作者于天启五年(1625)被召为尚宝司司丞时赴京途中的所见所闻所历。按日记载,始于二月二十四日,终于四月十五日,体例仿
四卷。书为道光九年(1829)后修成,前有兵部奏疏,其卷一、卷二为八旗则例、卷三、卷四为绿营则例。是书反映了道光时代许多方面的社会现实,如卷一中的拿获邪教、邻境盟党人犯,卷三中的革兵为匪,兵丁结伙抢夺
①二十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李奉翰、顾学潮修,王金英纂。李奉翰,字香林,奉天正蓝旗汉军人。监生,乾隆三十七年(1772)任永平知府。后升江南松太道。顾学潮,字小韩,江苏元和县(今江苏苏州市)人。副贡。
十七种,一百七十四卷。张凤台编。张凤台字鸣岐,河南安阳人,清光绪年间进士,曾任知县、知府等。民国十年至十二年(1921-1923)任河南省省长。丛书汇辑河南乡邦文献,陆续刊印,其中宋代二种;岳珂《玉楮
一卷。宋韩玉撰。当时有两个韩玉。一为元刘祁《归潜志》所载,其人字温甫,燕地人,擢第入翰林,为应奉文字,后为凤翔府判官,大安间为陕西帅府檄授都统,终于金;一为宋叶绍翁《四朝闻见录》所载,其人曾与司马文季
①二卷。清杨树椿撰。此书上卷是读《书集传》,下卷是读《钦定书经传说汇纂》。此书考证地理方面颇为详核,如此书称郦注“南历冈穴”即经文中逾字,自潜至沔有一逾,自沔至渭又一逾,经中只言一逾。由桓入潜,潜即西
三卷。明龚诩(1381-1469)撰。龚诩,字大章,江苏昆山人。父龚察,洪武中官给事中,以言事遣戍五开卫,龚诩遂隶军籍。后调守金川门。成祖时,龚诩改变姓名遁归,卖药授徒以自给。正统四年(1439),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