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辩正论

辩正论

十卷。唐代释法琳撰。法琳生平事迹详见《破邪论》辞条。法琳为进一步转移当时社会的视听,改变世人对佛教的看法,争取皇上的同情与支持,在继《破邪论》之后,又作《辩正论》十卷。东宫学士陈子良为之作序。《辩正论》一书约成书于贞观六年(632)。有十二篇,即:第一、三教治道篇,第二、十代奉佛篇,第三、佛道先后篇,第四、释李师资篇,第五、十喻篇。第六、九箴篇,第七、气为道本篇,第八、信毁交报篇,第九、品藻众书篇,第十、出道伪谬篇,第十一、历代相承篇,第十二,归心有地篇。在十代奉佛篇中,列述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唐,十代君主公卿通儒信佛者的名字,略述历史君王公卿学识,造寺度僧之事迹。十喻、九箴两篇,因道士李仲卿作《十异九迷论》贬斥佛教,故以“十喻”加以说明,以“九箴”加以诫之。在出道伪谬篇中,列举道经中剽窃佛经之处。在归心有地篇中,列梁武帝舍道敕,梁邵陵王舍道启,法琳与尚书右仆射蔡国公启。此书与《破邪论》一样,发挥了积极的护教作用。贞观元年(627),太宗舍出太和宫为高祖立龙田寺,以法琳为寺主。贞观十一年(637),太宗欲推尊以老子李耳为始祖的道教,诏令道士女冠的位次排在僧尼之前。对此僧众推举法琳上表抗争,太宗不从。贞观十三年(639),道士秦世英趁此诋毁法琳,诬称他的《辩正论》是借此讪谤皇帝的先祖,有罔上之罪。太宗闻言大怒,令汰僧尼,逮捕法琳,判他死刑。后太宗又诏令法琳念观音七天,看有无灵感,以观后效,再做论处。期至,法琳回答太宗所问:“七日以来,不念观音,唯念陛下”。太宗遂改判他流徙益州(治所在今四川成都)。《辩正论》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原因在于法琳深入了解道教内幕,使其书中保存了不少有关道教的原始资料,而这些又可作为现代研究道教史的重要依据。另外,应特别指出的是法琳考查出唐代的祖先实出于元魏拓拔氏,并非是道教创始人老子李耳,为后人研究隋唐氏族问题提供了新的线索。现见载版本有毗陵刻经处本。

猜你喜欢

  • 河图洛书考

    无卷数。清王崧撰。王崧字伯高,号乐山,云南浪穹人。嘉庆进士,曾官山西武乡县知县。作者认为唐以前说易诸家所言河图洛书多为空言立说,毫无根据,而宋儒作河图二式,并列于经传,但不知从何处所得。此书据《东都事

  • 周生子要论

    一卷。魏周生烈撰,其生卒年不详。清马国翰辑。周生烈姓周生,名烈,三国魏敦煌人,魏初征仕。明帝时注经传,多传于世。《论语义说》已著录。是书一名《周生烈子》,一名《周生子》。其内容,阐明尧舜、孔子之语。《

  • 渔樵对问

    一卷。旧本题宋邵子撰。邵子,即邵雍(1011-1077),北宋哲学家,字尧夫,谥康节,其先范阳人,幼随父迁共城(今河南辉县)。隐居苏门山百源之上,后人称其为百源先生。屡授官不赴。后居洛阳,与司马光、吕

  • 疑仙传

    三卷。旧本题玉简(生卒年不详)撰。玉简,一说王简,因玉王字形相似无法确定。据书中所记内容,推知玉简当为宋人,其余不详。据其序称,因不敢以神仙为名,所以才名曰《疑仙传》。书中记录唐开元以后二十二人之事。

  • 李刚己先生遗集

    五卷,《附录》一卷。李刚己(1871-1914)撰。李刚己字刚己,南宫(今河北南宫市)人。从学范肯堂、贺松坡。清光绪十九年(1893)乡试,闱艺初出,合肥李文忠公见之,惊曰:“此人材器闳远,异日当与我

  • 尔雅经注集证

    三卷。附《音释》一卷,清龙启瑞撰。龙启瑞(1814-1858)字辑五,号翰臣,临桂(今属广西)人。道光二十年(1841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累官至通政司副使、江西布政使。卒于官。研精小学,著《古韵通

  • 光禄寺则例

    一百零四卷。清松峻等奉敕修。松峻,曾任盛京刑部侍郎、工部右侍郎、泰宁镇总兵等职。是书即其任职工部并且管理光禄寺事务之时所编。书分祀礼、庆筵、宴飨、供应、制造、支用、移取、官制、职掌、库贮、岁赋、丧仪等

  • 玉管照神局

    三卷。旧题南唐宋齐邱(生卒年不详)撰。宋齐邱,字超回,后改子嵩。庐陵(今江西省吉安市)人,曾任殿直军判官、右司员外郎、同平章事等职,李璟封为楚国公。后获罪被废,自经而死。宋齐邱生当乱世,十分喜好术数,

  • 少广补遗

    一卷。清陈世仁(1676-1722)撰。陈世仁字元之,号焕吾,浙江海宁人,系陈訏的族侄,好学工为文,精晓算学。康熙五十四年(1715)以进士入翰林后,即回乡不仕。《少广补遗》专论垛积之术,视垛积为少广

  • 谷城县志

    八卷。清承印修,黄定镛纂。承印,字佩之,满洲正白旗人,附监生,官阳城知县。黄定镛字谨山,本县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举人。县志明正德间知县唐琮创修,其后有清顺治庐雍志,康熙吴应元志,皆未见传本。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