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鉴纲目三编
即《御定通鉴纲目三编》。
即《御定通鉴纲目三编》。
一卷。原题三国魏任嘏(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任嘏,字绍先,乐安博昌(今属山东博兴县)人,官至河东太守,撰有《任子道论》十卷,今已亡佚。清马国翰从类书中辑为一卷,即为今本。后来学者对马国翰所辑聚讼
一卷,明胡梦泰撰。胡梦泰,字友蠡,铅山(今江西铅山县)人,崇祯年间举进士,官鄞县(今浙江奉化县)知县,后知奉化县(今浙江省奉化)知县,举贤能,行善政,又补唐县(今河北省唐县),崇祯十七年(1644年)
四卷。清陈宏谋著。陈宏谋(1696-1771),字汝咨,号榕门,广西临桂(今桂林)人。雍正进士,乾隆间官至两广总督、署湖广总督、吏部尚书、东阁大学士,为一代名臣。本书是他任地方督抚大吏时所作。书前有自
一卷。不知作者。是编乃湖北存古学堂讲义。疏讲不依原谱次序,首列《周南》、《召南》,次列大小《雅》,次列豳《风》,再次列《周颂》,再次列王《风》,之后是《秦风》、《邶风》、《鄘风》,《卫风》、《桧风》、
四卷。唐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道宣于贞观八年(634),在修治《四分律合注戒本》的同时,并开始了对《四分律合注戒本疏》的著述工作,终使两书于同年面世。本疏修成时为三卷,永徽二年(
一卷。周申不害(约前385-前337)撰。清马国翰辑。申不害,战国时郑国人,曾任韩昭侯的相十五年,主张法治,重视“术”,强调加强君主专制。《史记·老子申韩列传》称有《申子》二篇,《汉书·艺文志》称六篇
十卷。清王引之(详见《经义述闻》)撰。本书写成于嘉庆元年(1798)。鉴于从汉以来,宗尚雅训,偏重实词,举凡实义所在,既明著之,而对于语助、虚词,往往略而不究,甚至以实词之义来解释,使文字扞格,语意不
十一卷。一名《秘书志》。元代政书。元王士点、商企翁同编。士点字继志,东平(今属山东)人。翰林承旨五构次子,官至秘书监著作郎,另撰有《禁扁》。企翁字继伯,曹州(今山东荷泽)人,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商廷之孙
见《天玉经外传》。
二卷。清毕亨(生卒年不详)撰。毕亨,山东省文登县人,初名殉,改名以田,累举进士不第,乃更名亨,以举人大挑,署江西崇义县令,卒于官。毕亨因爱崂山九水之幽胜,遂自号九水先生。毕亨师事戴东原,精训诂考据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