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诏旨
即《靖康要录》。
即《靖康要录》。
七卷。清吴懋清(详见《毛诗复古录》)撰。此书成于道光癸卯(1831)年。时吴氏年已七十。卷首自序述其治诗大旨,经文则并列诸家,据《尔雅》以订其误,古通者听之,异义者存之,其序苟有一字可存则据古籍衍成之
天下皆以孝悌忠顺之道为是也,而莫知察孝悌忠顺之道而审行之,是以天下乱;皆以尧舜之道为是而法之,是以有弑君,有曲父,尧、舜、汤武或反君臣之义,乱后世之教者也。尧为人君而君其臣,舜为人臣而臣其君,汤武为人
一卷。清郑淑昭(1826-1877)撰。郑淑昭,字班班,贵州遵义人。郑珍之女,四川新宁知县赵廷璜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所收起于同治十年(1871)止于光绪二年(1876)期间作品。按年代编排次序。书前有
见《皇极经世书》。
二十卷。清李艺元撰。艺元,长沙(今湖南长沙)人。该书是作者研读《左传》的心得体会,笔录而成。不录经传全文,有所论说,就分条罗列。对《左传》中的经义、文字训诂、人名地名有所考订。该书卷首至卷八为《测义》
二卷。清王夫之撰。王夫之生平见“诗经稗疏”。是书解说周秦人名字相承之义训,多取古音相近之字考其义类。定以五体:同训、对文、连类、指实、辨物。测以六例:通作、互注、辨讹、比例、合声、双声。训诂列于上卷,
一卷。明代释如空(1490-1580)撰。如空,俗姓施,字无趣,自号静斋,秀水人。幼性端凝,长企清洁。留心内典,博览经论。与同友法舟参访八年,出家为僧。自受戒后便付衣法偈曰:“非法非非法,非性非非性,
一卷。清王铎、刘玦书。李化熙嘱刘光飏摹刻于清顺治己丑年(1649)。李化熙,字玉弦,生平不详。该帖中有李氏自题语,述及帖牍形成经过。该帖所收诗帖以王铎为主,刘玦尺牍仅五种,权作王氏附属。本帖镌刻精美,
二卷。清汤百纯撰。汤白纯(1770-1796),字清芬,又字石华,江苏江阴人,山东钜野县知县汤裕之之女,陈诗观之妻,在世二十七年,清代文学家。精工诗词。此书包括诗集《石华小草》一卷,词集《玉琴余韵》一
三卷。又名《周易孔义》。明高攀龙(1562-1626)撰。攀龙字云从,一字存之,号景逸,无锡(今江苏无锡)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官至左都御史,赠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卒谥忠宪。《明史》有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