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明余楷(生卒年不详)撰。余楷,银邑(今湖北通城县)人,明万历甲申(1584)撰《一鸿算法》四卷。这是一部主要讲珠算的入门书,内容比较浅显,与当时其他算书的水平相近。卷一是珠算法及算例,其各节小标
八卷。清魏枢撰。魏枢字又弼,一字慎斋,承德人。雍正八年(1730)进士,官任永平府教授。乾隆元年(1736)荐举博学鸿词,未及试而卒。此书采用王弼本,将朱子的《本义》列于前,而将魏枢自己的意见附于后。
一卷。宋孟珙撰。从《宋史·孟珙传》看,孟珙未尝出使蒙古,怀疑是另有其人。清代曹元忠为之校注。元忠字君直,江苏吴人,光绪年间进士,曾任内阁中书。该书对鞑靼的发祥地、源流等问题进行了诸多考证,其辩甚为明确
一卷。明郑洛书(1498-1536)撰。郑洛书,字启范,号思斋,莆田(今属福建)人。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官至监察御史,提督南直隶学政。事迹附见于《明史·解一贯传》中。本书前无序,后无跋,谁所编
五卷。清朝王芝藻撰。王芝藻字淇瞻,溧水人。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其书论认为《洪范》九畴本于《洛书》,认为万物之生始于五行,所以五行居一。皇建有极为天地人物之主,所以皇极居中。天时人事之应尽于五福
云母屏风烛影来,长河渐落晓星沉。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五十二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金吴澜、李福沂修,汪堃、朱成熙纂。昆山为县,始于梁代,自元代方升昆山为郡。清雍正三年(1725),分昆山之地置新阳县,于是有乾隆十六年(1751)张予介等修《昆山新阳合志》
四卷。清刘沅撰。沅著书有《周易恒解》、《诗经恒解》、《书经恒解》、《周官恒解》、《礼记恒解》、《春秋恒解》、《四书恒解》诸书,已著录。沅自序大义是:戴记之书,其言往往不符合周制,读者不知道其为孔孟之徒
二卷。清王德瑛(生卒年不详)撰。德瑛山东福山县人,光绪《福山县志》曾著录。《曲礼·内则》所述,最切予人身起居动止,及事亲敬长之用,故王氏从《礼记》中将《曲礼·内则》篇择出,专为撰论。是书以实践为主,故
四卷。无著撰人姓名。前后亦无序跋。有二家刻本,皆刻于光绪十五年。即京坊聚珍堂刻本,三槐堂刻本。京坊聚珍堂刻本较好。聚珍堂本有“玉森之印”,“松坪”二枚印章。不知是撰者名、字否。本书分衙署名目,官衔名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