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诗词古文>王彧生平

王彧生平介绍

王彧(413-472年),字景文,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市)人。南朝宋重臣,东晋太傅王导五世孙。美风姿,好言理,宋文帝甚相钦重。宋明帝即位,加领左卫将军,迁丹阳尹,丁父忧。起为冠军将军,拜江州刺史,封江安县侯。泰豫元年春,因外戚权重而赐死,时年六十。>>查看王彧的诗词古文

人物生平

  王彧的官职做的很大,宋文帝在位时做到尚书右仆射,宋明帝即位,又要加封他,史书上写的非常有趣,宋明帝非常想给王彧加官晋爵,拜尚书左仆射、江州刺史,都督,江安县侯,扬州刺史,太子詹事。而王彧呢,不是“固辞”就是“固让”甚至“不愿还朝”,可是明帝又坚决“不许”。

  原来王彧名重一时,常有流言蜚语影射谋反。为了保全身家性命,竟然是坚持不愿作官,屡辞内授,以求独善其身。明帝始终不允下诏书给他说:“人居贵要,但问心若为耳。”王彧不得已,只得受了官职。

  谁知到了宋明帝病重濒死的时候,还是担心王彧门族强盛,有碍社稷。派使者送诏书和毒酒去王彧府上,诏书上称:“朕不谓卿有罪,然吾不能独死,请子先之。与卿周旋,欲全卿门户,故有此处分。”

  诏书送到的时候王彧正在和客人下棋,王彧看了一遍诏书之后,看完了之后把书函封了起来,放在棋桌下面,面不改色,继续与客人弈棋。一局棋罢,黑白两瓯棋子收拾完毕,这才缓缓对众人说:”皇上赐我一死。”说罢研墨答书,并谢赠诏,举起毒酒,边边斟边对客人说:“可 惜此酒不可相劝了。”说罢仰而饮之。(南史*王彧传)

  王彧下棋,连自己的生死都能置之度外,收到赐死的诏书,仍然能够幽雅从容下完一盘未了之局,这样高贵的精神让后人敬佩不已,感怀无限。奈何吉凶大期,莫不由命,这样的人物也难逃枉死之咎,实在可叹可悲。

猜你喜欢

  • 赵彦端

    赵彦端(1121~1175)字德庄,号介庵,汴人。工为词,尝赋西湖谒金门词,有“波底夕阳红湿”之句。高宗喜曰:“我家裹人也会作此”!……"乾道、淳熙间,(公元一一七四年前后)以直宝文阁知建宁府。终左司郎官。彦端词以婉约纤秾胜,有介庵词四卷,及介庵集十卷,外集三卷,均《宋史艺文志》并行于世。

  • 李承芳

    李承芳,字茂卿,明代湖北嘉鱼人。举弘治三年(公元一四九o年)进士。官大理寺评事。弘治三年(公元1490年)中进士。官大理寺评事。李承芳撰有东峤集十五卷,《四库总目》传于世。其弟李承箕,字世卿,明代隐士,文学上也很有成就。时人称此兄弟为“嘉鱼二李”。

  • 杨孚

    杨孚(生卒年待考),字孝元,东汉时南海郡番禺县漱珠岗下渡头村(今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街道下渡村)人。汉议郎学者。他早年致力攻读经史,钻研颇深。公元77年,以参加朝廷主办的“贤良对策”入选而获授为议郎,成为参与议政的皇帝近臣。杨以直言敢谏而著称,屡屡向皇帝提出自己对政事的意见。杨的品学颇为时人所推崇。杨孚开创岭南文化的影响为历代后人所仰崇。

  • 谢应芳

    谢应芳(1295~1392)元末明初学者。字子兰,号龟巢,常州武进(今属江苏)人。自幼钻研理学,隐白鹤溪上,名其室为“龟巢”,因以为号。授徒讲学,议论必关世教,导人为善,元末避地吴中,明兴始归,隐居芳茂山,素履高洁,为学者所宗,有《辨惑编》、《龟巢稿》等。

  • 张陵

    玄宗天宝间诗人。其诗曾收入李康成编《玉台后集》。事迹见《唐诗纪事》卷二六、《盛唐诗纪》卷一〇七。《全唐诗》存诗1首。

  • 杨基

    杨基(1326~1378)元末明初诗人。字孟载,号眉庵。原籍嘉州(今四川乐山),大父仕江左,遂家吴中(今浙江湖州),“吴中四杰”之一。元末,曾入张士诚幕府,为丞相府记室,后辞去。明初为荥阳知县,累官至山西按察使,后被谗夺官,罚服劳役。死于工所。杨基诗风清俊纤巧,其中五言律诗《岳阳楼》境界开阔,时人称杨基为“五言射雕手”。少时曾著《论鉴》十万余言。又于杨维桢席上赋《铁笛》诗,当时维桢已成名流,对杨基倍加称赏:“吾意诗境荒矣,今当让子一头地。”杨基与高启、张羽、徐贲为诗友,时人称为“吴中四杰”。

  • 智常

    唐僧。宪宗元和中居庐山归宗寺,善谈禅要。白居易贬江州司马,素重智常,曾与刺史李渤往访之。卒谥至真禅师。

  • 耿玉真

    南唐妇人。生卒年无考,入宋后,相传受刑处死。事见《南唐书》、《侯鲭录》。存词一首。

  • 叶维荣

    叶维荣,河南商邱人,清朝官员。他于1732年(雍正十年)上任台湾凤山县县丞,是监生出身。范咸主修的《重修台湾府志》中有他的记载,他亦为该官职的首任清朝官员。

  • 高似孙

    高似孙(1158—1231),字续古,号疏寮,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清康熙《鄞县志》卷一○),一说馀姚(今属浙江)人(清光绪《馀姚县志》卷二四)。孝宗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进士,调会稽县主簿,历任校书郎,出知徽州,迁守处州。宁宗庆元六年(一二○○)通判徽州,嘉定十七年(一二二四)为著作佐郎。理宗宝庆元年(一二二五)知处州。晚家于越,为嵊令史安之作《剡录》。有《疏寮小集》、《剡录》、《子略》、《蟹略》、《骚略》、《纬略》等。事见《南宋馆阁续录》卷八、《宋史翼》卷二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