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胥鼎
(?—1226)金代州繁畤人,字和之。胥持国子。世宗大定二十八年进士,以能称。宣宗贞祐间,累拜尚书右丞。南渡后,改知平阳府事,建言选将、练兵等事,均合机宜。哀宗时,官至平章政事,封英国公。
- 秦略
金陵川人,字简夫,号西溪老人。诗尚雕刻。卒年六十七。有文集。
- 陈尧佐
陈尧佐(963年—1044年10月26日),字希元,号知余子。阆州阆中人。北宋大臣、水利专家、书法家、诗人。宋仁宗时官至宰相,景祐四年(1037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康定元年(1040年),以太子太师致仕。庆历四年(1044年),陈尧佐去世,年八十二,赠司空兼侍中,谥号“文惠”。陈尧佐明吏事,工书法,喜欢写特大的隶书字,著有《潮阳编》、《野庐编》、《遣兴集》、《愚邱集》等。今存词一首。
- 李攀龙
李攀龙(1514—1570)字于鳞,号沧溟,汉族,历城(今山东济南)人。明代著名文学家。继“前七子”之后,与谢榛、王世贞等倡导文学复古运动,为“后七子”的领袖人物,被尊为“宗工巨匠”。主盟文坛20余年,其影响及于清初。
- 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 魏杞
魏杞(1121—1184)南宋官员。字南夫,一字道弼,寿州寿春(今安徽寿县)人,移居明州鄞县(今属浙江)。绍兴十二年进士。受经于明州赵敦临。以宗正少卿为金通问使,不辱使命,连擢参知政事、右仆射兼枢密使,后出知平江府,以端明殿学士奉祠告老。
- 胡旦
胡旦(955-1034年),渤海(今山东惠民)人,字周父,喜读书,少有才学,善于文辞。北宋太宗大平兴国三年(978)戊寅科状元。后因上《河平颂》,议论时政,忤怒太宗,贬为殿中丞。后来,胡旦又上《平燕议》,建议出兵收复燕云十六州,受太宗赏识,起为左补阙,复值史馆,迁修撰,以尚书户部员外郎身份知制诰。
- 郝大通
郝大通(公元1149--1212)名璘,字太古,号恬然子,又号广宁子,自称太古道人,法名大通。宁海(今山东牟平)人。自幼通读《老子》、《庄子》、《列子》,犹喜《易经》,洞晓阴阳、律历、卜筮之术。不慕荣仕,禀性颖异,厌纷华而慕淡雅,渐隐以卜筮自晦。金大定七年(公元1167年)(一说大定八年,公元1168)皈依全真教,大定十五年于沃州行乞时突有所悟,于桥下苦修六年,人称“不语先生”。九转功成后,往北传教。
- 月鲁不花
(1308—1366)蒙古逊都思氏,字彦明。顺帝元统元年进士。授将仕郎、台州路录事司达鲁花赤。建孔子庙,延儒士为师,以教后进。历监察御史,上疏言事,帝嘉纳之。升吏部侍郎,铨选于江浙,时称其公允。除吏部尚书,迁大都路达鲁花赤,以刚正称。后拜江南行御史台中丞,既而除浙西肃政廉访使。以地为张士诚所有,避往庆元,浮海北行,遇倭船,被害。谥忠肃。
- 袁傪
陈郡人。玄宗天宝十五载,登进士第。历监察御史。代宗宝应元年,为河南副元帅李光弼行军司马。广德元年,率军平浙东袁晁,进太子右庶子。旋平宣州方清,大集文士赋诗。大历十二年至十四年间,任兵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