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即白眼痛。《审视瑶函》卷三:“白眼痛有表里等症,或疼极而痛,从外走内者,宜温之散之;有不红肿而涩痛者,火伏气分,泻白散为主;有白珠变青蓝色,乃郁邪蒸逼,走散珠中,亟宜调气以养之。”详白眼痛条。
见《审视瑶函》卷五。即复明散第一方作汤剂。治视物异色。见复明散条。
病名。见《疮疡经验全书》卷一。即脚根喉风。详该条。
指对针刺特别敏感的人。这种人接受针刺或电针时,沿经络循行路线出现感传现象或皮肤反应,十二经脉中有六条经以上出现全经传导,其余的感传也通过肘膝关节以上,即称经络敏感人。通过大量普查,各地陆续发现这类敏感
病名。见《证治准绳·杂病》。又名火疡。多因火毒之邪侵犯白睛,滞结为疳。症见白睛深部向外凸起暗红色颗粒,“初起如粟疮榴子一颗,小而圆,或带横长而圆,状如豆,次后渐大”(《审视瑶函》),红赤疼痛,羞明流泪
肾气通行的道路。《素问·水热穴论》:“伏菟上各二行行五者,此肾之街也。”
肝为将军之官,其气易急易亢,怒则气上,故怒为肝志。《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肝……在志为怒。”
①即舌根。见《灵枢·经脉》等篇。因多数经脉皆络于此,故与经络脏腑关系十分密切。如足太阴脾经连舌本,散舌下;足少阴之脉挟舌本;手少阴之别系舌本;足厥阴之脉络于舌本。参见舌条。②指舌体。《灵枢·热病》有“
见《中国药学大辞典》。为青皮之处方名,详该条。
见《湖南药物志》。为对叶四块瓦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