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见清·佚名《眼科捷径》。即瞳人散大。详该条。
见女科、产后编条。
①五脏中心、肝两脏属阳,故称。②泛指阳盛体质的人。《景岳全书》卷一:“阳脏者,必平生喜冷畏热,即朝夕食冷,一无所病,此其阳之有余也。”
书名。简称《经方解》。不分卷。清·姜国伊注。书成于1861年。本书注解《伤寒论》方113首,於自跋中提出:“论经方者,须明药性;明药性者,须考《本经》(指《神农本草经》)。”故对方药的气味、主治功用的
八纲之一。指邪入脏腑,血脉,骨髓等所出现的症候。《景岳全书·传忠录》:“里证者,病之在内,在脏也。凡病自内生,则或因七情,或因劳倦,或因饮食所伤,或为酒色所困,皆为里证。”《万病回春·伤寒总论》:“病
病名。见《本草纲目》卷二十七马齿苋条。指病聤耳,脓水不涸。即聤耳。详该条。
膈证之一。《医方考》卷三:“血噎膈者,或因跌扑,或因大怒,血积胸膈,久久凝结,令人妨碍饮食,得热则宽,得寒则痛是也。”又名血膈。参见该条。
病名。指食后手足重着,默然欲卧之症。因脾胃虚寒而致。《肘后备急方》卷四:“治饱食便卧,得谷劳病,令人四肢烦重,嘿嘿欲卧,食毕辄甚方:大麦蘖一升,椒一两,并熬。干姜三两,捣末服方寸匕,日三四服。”
指胞睑生疮。见《审视瑶函》。系由火毒郁结,邪热上攻于目所致。初起肿痛微痒,渐致赤烂成脓,甚则寒热交作,饮食减少。治宜清热凉血解毒,服用加减四物汤,并可外用眼疮药掺患处。
病名。俗名麻脚瘟。指感受沙溪毒所致的病症。《医略十三·沙蜮第十二》:“其病与伤寒、温疫、霍乱、瘴气相类,但手足逆冷者是。甚至手足麻木不仁,冷过肘膝。……沙毒流行,两足先麻木,当时流俗名麻脚瘟。继之腹痛